第十六章 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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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后,埃勒里·奎因用这样的感慨来回忆当前这一幕:“我把诺克斯的这次启示,作为我成熟的标志。这次启示,整个儿改变了我对自己的认识,以及对自己能力的认识。”
连篇累牍的精心推理,能说会道的夸夸其谈,一下子全都成了脚下的一堆破烂。要不是其中还掺合着个人大失面子的强烈因素的话,本来还不致于造成他如此难堪的自我感觉。他一直自鸣得意,原以为自己分析得多么高明,多么头头是道……正是那个场面——在威名显赫的诺克斯的面前——原来促使他打算乘此显显身手,却不料反而使他无地自容,羞愧得脸上发烫。
他此刻正在竭尽全力控制自己的脑子,设法消受这些反驳了自己主观想法的活生生事实,设法忘却自己曾是这样一个少不更事的大学二年级生。阵阵微痛袭扰着他的头脑,搅乱了他的思维活动。但是有一件事,他是清楚的——他必须在诺克斯身上打主意。诺克斯的声明不寻常啊。诺克斯是第三个人。卡基斯——根据茶杯的线索,案情对卡基斯不利,可是第三个人——论点被推翻啦……双目失明!难道这同样也是捕风捉影的推论吗?应该回到这一点上,另求解答……
总算天幸,当他在椅子里蜷缩着身子的时候,大家都没来理会他。探长连连发问,使这位大亨应接不暇。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呀?诺克斯怎么会跟格里姆肖搞到一块儿去的呢?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诺克斯转动灰眼珠,严肃地打量着探长和桑普森两人,讲了事情的始末。大致是这样:诺克斯原是卡基斯最好的主顾之一,三年前卡基斯找上了诺克斯,要做一笔奇怪的买卖。卡基斯声称拥有一幅堪称无价之宝的画,愿意出售给诺克斯,但是有个条件,就是诺克斯必须答应永远不拿这幅画示人。多怪的要求啊!这引起了诺克斯的警惕。是什么画呢?为什么要这样鬼鬼祟祟?卡基斯显然很坦率。他说,这幅画原属伦敦的维多利亚博物馆所有。该博物馆估计它价值一百万美金……
“诺克斯先生,要一百万美金吗?”地方检察官问道,“我对艺术品不大内行,不过我知道,即使是名画,百万美金也是了不起的大价钱呀。”
诺克斯微微一笑。“百万美金对这幅名画,并不算多么了不起,桑普森。这是莱昂纳多的画。”
“莱昂纳多·达·芬奇?”
“对。”
“但是我知道他的一切伟大作品都已——”
“这一幅,是维多利亚博物馆几年前发现的。十六世纪上半叶,达·芬奇多打算为佛罗伦萨的维肖宫的大殿作壁画,结果壁画并未完成,他就把构思的细节图作成这幅油画。个中原委,说来话长,我此刻也不想细说。此画名为《夺旗之战》,维多利亚博物馆自称这是珍贵的发现。这件新发现的达·芬奇作品,要按我说啊,百万美金真是不贵。”
“请继续,先生。”
“我当然要问问清楚,卡基斯是怎么把它搞到手的。好像从来没有听到市面上有过这张画呀。卡基斯含糊其辞——言下之意仿佛他正担任该博物馆在美国的代理人。博物馆不愿把这事张扬出去,他说——英国人如果得知此画已经出了英伦三岛,那就会在全国引起一场抗议的风暴。真是美得不可方物。他居然把它弄了出来。我舍不得放弃。终于按卡基斯的开价买了下来——七十五万美金,拍板成交。”
探长点点头。“下文怎样,我已经有点儿数了。”
“是呀。一个礼拜之前的星期五,一个自称是阿尔伯特·格里姆肖的人来拜访我——照理是根本不会放他进来见我的——然而,他在一张便条上涂了几个字,‘夺旗之战’,要仆人送进来给我,这就使我非见他不可了。他是个身材矮小、皮肤黝黑的人,生就一对老鼠眼睛。精明极了——是个老油子。他告诉了我一个惊人消息。大意是说,我正正当当从卡基斯手里买进的那幅达·芬奇作品,根本不是博物馆卖出来的——它是偷出来的赃物。是五年前从博物馆偷出来的。就是他,格里姆肖,偷的,对此他直言不讳。”
地方检察官桑普森这时已经完完全全被吸引住了;探长和佩珀也全都朝前倾着身子。埃勒里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望着诺克斯。
诺克斯继续往下讲,不慌不忙,不动感情,简洁明了。格里姆肖化名格雷厄姆,进了维多利亚博物馆当职员,五年前,想方设法把那幅达·芬奇多作品偷到手,携画潜逃美国。这一胆大包天的盗窃案,直到格里姆肖出境之后才被发觉。这时他早已来到纽约,私下把画卖给了卡基斯。卡基斯是正派人,可他是个艺术迷,能把一件稀世奇珍据为己有,这不能不使他动心。他决定买下来;格里姆肖以五十万美金的价格卖给了他。但在交款之前,格里姆肖由于早先造假货的罪名在纽约被捕,送进了兴格监狱吃了五年官司。在这期间,格里姆肖关了两年之后,卡基斯大概由于投资失败,亏损了大部分手头可动用的财产;他手头周转不开,只好把这幅画转让给诺克斯,上面已经讲过了,以七十五万美金成交,诺克斯听信了卡基斯所编造的那套说法,压根儿不晓得此画乃是贼赃。
“格里姆肖在一个礼拜前的星期二从兴格监狱放了出来,”诺克斯接着说,“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收取卡基斯欠他的五十万美金。据他告诉我,他在星期四晚上找到卡基斯家,索取这笔款子。看来卡基斯的买卖依然没有起色,说是拿不出现款。格里姆肖就要讨还那幅画。卡基斯最后只得承认已经转售给我了。格里姆肖恐吓卡基斯——说如果不付钱,就要杀死他。说完扬长而去,第二天就找到了我家,这我已经讲过了。“这时,格里姆肖的要求很明确。他要由我来支付卡基斯欠他的五十万美金。我当然不肯。格里姆肖恶狠狠地威胁说,如果不付给他这笔款子,他就要公开揭发我非法占有偷出来的达·芬奇作品。我恼火起来,怒不可遏。”诺克斯越说越恼,眼里要冒出火来了,“我气的是上了卡基斯的当,竟使我落到了如此尴尬的境地。我打了个电话给卡基斯,约定时间让他与我跟格里姆肖会面。约的就是当天晚上——也就是上个星期五的晚上。这种交易是见不得人的,我要求他给我保密。意气消沉的卡基斯在电话里答应把所有的人全都支开,将由他的秘书布莱特小姐引领我和格里姆肖进去,布莱特小姐对于此事一无所知,为人靠得住,不会说三道四。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这是件麻烦事。那天晚上,格里姆肖和我就上了卡基斯家。布莱特小姐把我们领到里面。卡基斯独自一人在书房内等着。大家就开门见山谈判起来。”
脸红到耳根的埃勒里,这时已恢复了常态,他和其余几位一样地全神贯注听诺克斯讲述。
诺克斯说,他立刻就对卡基斯讲清楚,希望这位古董商把格里姆肖摆平,至少应让诺克斯脱掉干系,这场纠葛全是卡基斯让他缠上的。卡基斯心烦意乱,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自称不名一文;但是卡基斯又说,他前一夜,在格里姆肖第一次上门之后,曾经思前想后,决定尽自己仅有的能力来满足格里姆肖。于是,卡基斯拿出了一份新的遗嘱,这是他当天上午起草的,并且已经签了名;这份新遗嘱指定格里姆肖为卡基斯收藏品总库和一切设施的继承人,价值远远超过他欠格里姆肖的五十万美金之数。
“格里姆肖可不是傻瓜,”诺克斯冷冷地说道,“他一口拒绝。他说,如果亲属出头反对的话,遗产就可能到不了他手——况且,即使能到他的手,那也要等哪天卡基斯‘翘辫子’,他说得生动形象。不行,他说,一定要用流通证券或者现钞来付清这笔款子——要当场就付。他说,在这笔交易中他并不是‘放单档’。还有一个同党,那是世界上除他之外唯一知道偷画一事的人,也知道卡基斯买下了那幅画;他还说,在他前一夜会见了卡基斯之后,又与同党碰过头,两人一起到本尼迪克特旅馆的格里姆肖房间里,他就告诉了那个同党,卡基斯已把达·芬奇作品转卖给我了。他们不要遗嘱,不要那一类的劳什子。如果卡基斯实在当场付不出的话,那么,他们宁愿接受一张期票,抬头是:付给持票人——”
“这是为了保护那个同党。”探长喃喃自语。
“对。付给持票人。票面是五十万美金,期限一个月,哪怕卡基斯倾家荡产也得筹足这笔款子。格里姆肖一副下流相,嘻皮笑脸地扬言道,我们两个即使杀了他,也得不到一点儿好处,因为他的同党对全部底细都一清二楚,只要他出了什么事,就决不会放过我们两个。至于这个同党是谁,他滴水不漏,只是意味深长地眨眨眼……这个人实在可恶。”
“当然啦,”桑普森皱起眉头说,“这个情况使局面全部改观,诺克斯先生……格里姆肖这一手可真厉害,说不定是他同党的手段高强,也许是同党在策划这件勾当吧。不透露同党是谁,这既保护了同党,也保护了格里姆肖。”
“显然是这样,桑普森,”诺克斯说道,“我继续说吧。卡基斯尽管是瞎子,但当即开好了‘付给持票人’的期票,签了字,交给格里姆肖,格里姆肖接了过去,就把它塞在随身带着的破破烂烂的旧皮夹子里。”
“我们找到过那只皮夹子,”探长严肃地插口说,“皮夹里什么也没有啊。”
“这个情况,我在报纸上也看到了。当时,我就对卡基斯说,此事与我无关,我置身事外,你自己去抵挡和应付一切吧。我们辞别的时候,卡基斯这个瞎老头子神情沮丧。他事情做过了头。真是糟糕透顶。格里姆肖和我一同离开这所房子;出去时没有碰见任何人,这对我还算走运。到了外面阶沿上,我对格里姆肖说,只要他不触犯我,我就一概不闻不问。要想算计我,那就试试看吧!那是自找苦吃。”
“诺克斯先生,你最后一次看见格里姆肖是什么时候?”探长问。“就是那次呀。总算摆脱了他。我在第五大街的转角处,叫了一辆出租车,就回家了。”
“格里姆肖呢?”
“我最后一眼,是瞧见他站在人行道上望着我。我看得清清楚楚,他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狞笑。”
“就在卡基斯房子的前面吗?”
“是的。另外还有件事。第二天下午,在我已经获悉卡基斯死讯之后——那是上个星期六——我收到卡基斯写给我的私人信。从邮戳上看,是当天早上卡基斯亡故之前寄出的。必定是星期五晚上,格里姆肖和我刚离他家后,他就写好了,次晨发出的。这信我带来了。”诺克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封信。他递给探长,探长从信封里抽出一张便条,把那字迹潦草的信件大声念了出来:
亲爱的詹姆斯·诺克斯:今夜之事,已使我陷入狼狈不堪的绝境。但我无能为力。我赔蚀了钱,实属无奈。我原不想连累您,想不到格里姆肖这恶棍会找上您,也想不到他居然敲诈勒索到您的头上。我向您保证,从今以后,此事将与您毫无瓜葛。我将设法封住格里姆肖及其同党的嘴,即使这意味着我也许不得不变卖产业,把自己收藏品总库的藏件来个大拍卖,而且如果必要的话,我不惜举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使您蒙受损失的,因为知道这画在您手中的人,只有你我和格里姆肖——当然还有他那个同党,但我会依照他们的要求办,以封住他们的嘴。关于这笔达·芬奇的交易,我未向任何人吐露只字片言,甚至替我经营业务的斯隆也毫不知情。
卡基斯
“必定就是这封信啦,”探长大声说道,“上星期六早晨卡基斯交给布莱特这姑娘寄出去的。字写得歪七扭八。一个瞎子能写成这样,也算不错了。”
埃勒里平静地问:“诺克斯先生,这件事你没对任何人讲过吧?”
诺克斯咕哝着说:“确实没对任何人讲过。到上星期五为止,我对卡基斯那套谎话始终信以为真——而博物馆方面始终未曾宣扬。经常有人来我家参观我的私人收藏品——来的有朋友,有收藏家,有鉴赏家。所以我一直把这幅达·芬奇作品秘藏起来。从不向任何人透露一点儿消息。而到了星期五之后,我当然更加不会透露了。在我这方面,没有一个人知道达·芬奇这件作品,更没人知道我有这样一幅画。”
桑普森显得有些担忧。“当然喽,诺克斯先生,你明白你现在的处境很特殊吧……”
“嗯?怎么啦?”
“我的意思是说,”桑普森支支吾吾地说,“你手里有赃物,这在性质上是——”
“桑普森先生意思是说,”探长解释说,“从法律上来讲,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
“胡说八道。”诺克斯突然嘻嘻地笑了,“你们有什么证据呢?”
“你自己承认有这幅画。”
“哼!要是我否认自己曾讲过这些话呢?”
“现在你绝不会否认的,”探长坚定地说,“我能肯定。”
“画就能证明你所讲的话。”桑普森说道;他正在神经质地咬啮自己的嘴唇。
诺克斯不为所动。“诸位,你们拿得出那幅画吗?拿不出达·芬奇的那件作品,你们就是无凭无据。是空口说白话。”
探长眯起了眼睛。“你的意思是说,诺克斯先生,你蓄意要隐瞒这幅画——拒绝交出来,也拒绝承认自己拥有这幅画,是吗?”
诺克斯手抚下巴,对桑普森望望,再对探长望望。“请注意。你们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不对头呀。你们究竟在侦讯什么——是要捉拿凶手呢,还是在追查罪犯?”他仍保持着微笑。
“在我看来,诺克斯先生,”探长站起身来说道,“你采取了一种非常奇怪的态度。我们的职责,就是要查办公共关系中一切犯罪行为。照你这样的想法,你又何必把一切都告诉我们呢?”
“你可讲到点子上啦,探长,”诺克斯轻松地说,“我有两个理由。一是,我打算协助侦破这桩谋杀案。二是,我另有私心。”
“你说什么?”
“我上当了,这就是我所要说的。我花了七十五万美金吃进的那幅画,根本就不是达·芬奇的作品!”
“原来如此。”探长狡黠地望着他,“中了个圈套,是吗?那么,你是什么时候才察觉的呢?”
“昨天,昨天晚上。我拿这画让我的私人专家鉴定了一下。我准保此人靠得住——他绝不会讲出去的;只有这一个人知道我有这幅画;而他是直到昨天晚上才知道的。他认为,这画是出自达·芬奇多一位学生的手笔,也可能是与达·芬奇同时代的洛伦佐·迪·克雷迪的作品——他们都是韦罗基奥的弟子。我现在所讲的,全是复述这位专家的话。技巧上与达·芬奇惟妙惟肖,他这样说——不过他有根有据地从画的本身找出了立论的例证,这些我现在就不必谈了。这幅倒霉的作品,充其量只值几千块钱……我中圈套啦。买的竟是这样一幅画。”
“不管怎么样,这画属于维多利亚博物馆呀,诺克斯先生。”地方检察官申明自己的观点,“它应该归还——”“怎么就能肯定它属于维多利亚博物馆呢?怎么就能肯定我买进的这幅画不是别的什么人发掘出来的摹本呢?就算维多利亚馆藏的达·芬奇作品确实是失窃了,那也不能一口咬定就是我买的这幅呀。也许是格里姆肖搞的一个骗局——我相信是他的骗局。也许是卡基斯的骗局。谁知道呢?所以你能怎么办呢?”
埃勒里说:“我提议,今天在场的每个人对于这整件事情严守秘密。”
对此,大家没有异议。诺克斯是这个场合的中心人物。最感到不快的是地方检察官;他激动地对探长附耳低语,探长耸耸肩。
“抱歉得很,我又要重提那件使我丢脸的事了。”埃勒里如此谦虚,倒是少见。“诺克斯先生,上星期五的夜里,那份遗嘱后来究竟怎样了?”
“格里姆肖拒绝接受,卡基斯机械地打开靠墙的保险箱,把遗嘱锁进了保险箱里的一个铁盒内,再关上保险箱。”
“那些茶具呢?”
诺克斯文不对题地说:“格里姆肖和我走进了书房。茶具都在靠近书桌的小架子上。卡基斯问我们喝不喝茶——我们发现,他早已在滤壶里煮着水。我们两个都不喝。在我们说话的时候,卡基斯给他自己斟了一杯茶——”
“用了一个茶袋和一片柠檬吗?”
“对,不过,他又把那茶袋取了出来。但后来讲话讲得起劲,他也根本没喝。茶也凉了。我们在那儿的时候,他没有喝过。”
“茶盘里总共有三只茶杯和茶托,是吧?”
“对,另外两个杯子始终干干净净,没有倒进水过。”
埃勒里用冷冰冰的口吻说道:“我有必要纠正某些错误分析。看来,坦率讲吧,我中了人家的奸计啦。我被马基雅维利[1] 式的阴谋权术所愚弄。把我摆布得好苦啊。
“另一方面,我们绝不能让个人得失来影响大局。请注意听我讲——你,诺克斯先生;你,爸爸;你,桑普森;你,佩珀。如果我有什么漏洞,请马上指出。
“我被一个老谋深算的罪犯耍弄了。我看得出此人曾煞费一番苦心,故意布置一些假象,诱使我把这些当作线索去得出‘高明的’结论——一个把卡基斯看成凶手的结论。既然我们现在知道,在卡基斯死后的若干天内,脏茶杯只有一个,那么,一变而为三个,就必定是凶手所安下的‘钉子’。罪犯故意只用卡基斯斟满而未喝过的那只茶杯里的茶水,来弄脏那两只干净杯子,然后把水泼到别的什么地方;滤壶里剩余的水,却原样不动地摆着,让我据以作出错误的推理。布莱特小姐一说明她看到杯子原有状态的确切时间,就完全排除了卡基斯自行布置三只脏茶杯这一假象;因为,当布莱特小姐看见三只杯子的原状时,卡基斯早已死了,也早已入土了。只有一个人会具有制造假象的动机,那就是凶手本人——此人布置得井井有条,引导我错疑别处,以便他溜之大吉。
“现在,”埃勒里用同样阴冷的口吻继续说道,“至于那条显示卡基斯并不瞎的线索嘛……罪犯必定是事出偶然;他或者是发现了,或者是原就知道,卡基斯的程序表上的顺序,并且他在前厅的桌上看见了百利公司送来的那个包,也许就在他布置茶杯的那个时候,他认为大可利用一下领带颜色上的出入,于是就把包放到了卡基斯卧室的高脚柜抽屉内,使我一查就知,并提供给我一个演绎推理的依据。那么问题来啦:撇开这个‘钉子’不谈,卡基斯究竟是真瞎呢,还是假瞎呢?罪犯对实情知晓多少?目前,对后面这个问题,我想暂且搁一下。
“然而,有一个情况倒很重要。罪犯不可能安排卡基斯在去世的星期六上午系错一根领带。我所据以论证卡基斯视力恢复的整个推理,必有某个环节是谬误的。我们现在还是以卡基斯是真瞎来立论。虽然仍有可能,他并不——”
“可能,未必可靠,”桑普森评论说,“因为,正如你已指出的,如果他突然恢复了视力,他为什么不声不响呢?”
“这话对极了,桑普森。看来卡基斯确是双目失明。这样的话,我的逻辑就错了。那么,怎么解释卡基斯眼瞎而知道自己系着红领带这样一个事实呢?有没有可能是呆米、斯隆或者布莱特小姐曾经告诉卡基斯系的是红领带呢?这倒能解释得通;但另一方面,如果这些人作证时讲的全是实话,那么这些解释仍旧不能落实。要是我们另外找不出令人满意的解释,那么,我们不得不认定那三个人中必有一人在其证词中撒了谎。”
“布莱特那个姑娘,”探长大声说道,“在我的印象里可不是个靠得住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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