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末日审判(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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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组成员看过视频后,又当庭审讯控方律师林玉展,在舆论压力和审判组的严令警告下,林玉展如实交代了叶明真等人向他透露的犯罪细节,以及他利用职务之便从中实施的不道德诡计。
真相大白后,法院当庭做了审判。
陈翠翠受叶明真等人蒙蔽在先,其前往闵龙办公室之动机,实为谴责叶明真等人设计性/侵/侵其子陈宇之行为,并在身体冲撞之中误杀了闵龙,其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应按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又考虑到陈翠翠在扣押期间行为表现良好,认罪态度诚恳,故最终定罪有期徒刑五年。
中国目前针对强/奸罪的量刑规定中,没有针对于被侵/犯者是男性这一特殊情形的描述,故叶明真、凯庆洋以及闵龙的行为,只能按故意伤害罪量刑。三人对陈宇所施加之迫害,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残忍,已对受害人造成极其严重的心理及身体伤害,且形成了极其负面的社会影响;另,叶明真及凯庆洋两人,在作案后不知悔改,反而恶意诽谤受害人,除故意伤害罪以外,还构成了诽谤他人名义罪。
除此之外,因欧阳鸿飞两天前拦截日本黑社会鬼炼堂世主鬼狼一行人等,并将鬼狼亲口承认与叶明真商讨海上走私航道事宜的录像提供给警方,现司法机关已借此为突破口,全面调查坤江集团的海外贸易经营,叶明真的走私和涉黑行为一旦确立,届时其走私罪和危害社会安全罪也将一并论处。
至于闵龙家属闫静对陈翠翠提出的民事赔偿也已被驳回,法院反之判处闫静代死者闵龙赔偿陈家母子六十万元身体及精神损失费。而闵龙隶属香港黑帮期间,陈翠翠所欠其名下高利贷,实属不正当债权债务关系,陈家母子十几年来所还付利息早已超出本金,故,由国家法院作证,宣告解除该笔债务关系。
据林玉展交代,凯庆洋与叶明真关系非同一般,在两人与其商讨案件期间,林玉展早已察觉,凯庆洋已多次参与坤江集团之走私生意,并从中获利。目前凯庆洋仍行踪不明,林玉展认为,叶明真除了意图控制凯庆洋以免走漏其强/奸伤人行为,很有可能是打算借此杀人灭口,以免除凯庆洋日后告发其走私行为的隐患,建议司法机关尽快调查,以确保凯庆洋的生命安全。
流氓律师林玉展,虽然在后续交代案情□□期间表现积极,但是其在庭审期间的不道德行径及过激言论委实龌龊不堪,已严重影响我国司法从业人员整体形象,经法院裁定,处以其永久吊销律师资格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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