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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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着祁山还要抓着成宇的头往洗手台的角上撞,依他的手劲儿,这么一撞下去,估计得出人命。
沈昼手挺快,立马冲上去踹了成宇一脚,把祁山拉开了。
成宇的腹部受到冲击,嚎了一嗓子坐在地上,然后皱着眉头,一脸不服的看着祁山。
刚刚跟成宇称兄道弟的那几个人,全都冷眼旁观,乐呵呵的当吃瓜群众,看他吃亏挨揍,没有一个敢上的。
沈昼一手抄着兜,另一只手里夹着烟,指了指成宇说:“赶紧滚吧,等会儿老师来了就好看了。”
之前庄凛经常说沈昼手黑,打架特狠。今个儿他算是遇到了一个比自己还狠的主儿。
祁山越过他又往成宇身上踹了一脚,这一脚刚落下,教导主任就来了。
沈昼立马把烟给摁灭在墙上,手指轻轻一曲,弹到了地上。
教导主任皱着眉扫了一眼周围,厉声喝道:“沈昼,祁山、还有地上坐着的这个同学,你们仨都给我过来!”
沈昼哎了一声,快步走了出去:“刘主任您抓错人了吧,我这次可没动手。”
“身上一股子烟味儿,你以为我没闻见?”刘主任剜了他一眼,“你两天不犯事儿就浑身难受?”
沈昼撩起校服闻了闻,一脸无辜的说:“这可能是体香吧。”
教导主任看了一眼地上说:“嗯,芙蓉王味儿的体香。”
仨人被叫去办公室训了一通,成宇耷拉着脸一言不发。
教导主任怎么问他都不说话。
“成宇,你说实话,刚刚祁山是怎么打你的。”教导主任语重心长的跟他聊,一副“有我做主你不用害怕”的态度,语气活像采访受害者的法制栏目记者。
“没有。我刚刚栽倒了,祁山,他帮我擦脸来着。”成宇瞄了祁山一眼,然后低着头声音小声说道。
从他脸上,完全想象不出来他刚刚那么嚣张跋扈。
祁山眯着眼睛,目视前方,一脸的镇定自若。
“我刚刚看见沈昼也踹了你一脚,是吗?”教导主任试图用循循善诱的方式问他。
“没有,您看错了。”成宇擦了擦额头的血,“刚刚我是自己栽的。”
他们这些平时不学好的小混混打架,最怕的就是学校插手,只要学校一插手谁都别想脱身。所以无论怎么问,成宇也不可能说实话。
问了半天也没人承认,教导主任也有点儿烦了,手一挥说:“你们仨,周一的时候一人交一份一千字检讨过来。”
于是这才作罢。
放了学,沈昼就在二十九班门口把庄凛给截了,上来揽住他的脖子说:“凛子,帮哥个忙呗。”
“写检讨?”庄凛刚出班就把校服脱了,往腰上一系,“我都听说了。”
“好事儿不出门,坏事儿传千里。”沈昼啧了一声,这传播速度真快。
“你告诉我,你能干出点什么好事来。”庄凛瞄了一眼他的脸,见基本没什么大伤,也就放心了。
“那好,敢情我就该不干好事,从明天起,上学别坐我摩托车了。”沈昼撒开胳膊,瞥了他一眼。
“你车修好了?”
“没错。”沈昼打了个响指,“还是那个外卖小哥帮我修的。”
“哪个外卖小哥还会修车?”庄凛挺惊讶。
“会修车的外卖小哥。”沈昼勾唇一笑,觉得还挺神奇,这祁山到底是个什么人?
修车,送外卖,而且居然还是个学霸?
真正的学霸不应该天天除了学习啥都不想,一天到晚的趴那儿写作业,谁不让他学习他跟谁急眼的那种吗。
祁山竟然成天见儿的飙车,打架,还抽烟,估计连自己都干不动他。
而且成宇还说什么祁山被他家龙哥揍得服服帖帖,不管这话是真是假,沈昼对于这个什么龙哥有点儿感兴趣。
到底是什么人能把祁山这块硬骨头给收拾老实了,他很好奇。
“我爸昨个儿刚盘好两个串子,方宪挑了一个。还剩下一个。”庄凛从兜里掏出来一串子白色菩提珠,颗颗饱满,色泽明亮,白色的珠子被一条条红色的丝线缠绕着,“这是血丝菩提,盘的时间越长,这个红色的丝线就越红。”
沈昼接过来,指尖拂过一颗颗凹凸不平的白色珠子:“您真有心。”
“爷爷我关心你,怕你撸太多伤身。盘这个,可以暂时解放你的双手。”庄凛摸了摸菩提珠说,“这个平时可以用搓澡巾来回搓,用手盘更好。”
汗液和珠子表面接触,会形成一种油脂的香气,干了以后会自动包浆,越盘越好看。
沈昼绕了一圈套在了手腕上:“还别说,真挺好看。”
“必须好看啊。”
沈昼有时候还挺羡慕庄凛的,他家做古玩生意的,他也喜欢这个。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庄凛有时候在店里坐一天都不带烦的,手边放着一碗清茶,捧着一本武侠小说看,活像是古书里走出来的少年。
“今天我不去上晚自习了。”沈昼转了转珠子说,“淮与哥找我有点事儿。”
“又是乐队的事儿?”庄凛拍了拍他的肩膀,“阿姨……她不是最不喜欢你跟淮与哥一起掺和这些吗……”
“她不喜欢的东西多了去了,她连我这人都不喜欢。”沈昼有点儿烦躁的皱起了眉头,踢了一脚路边的石子说,“只要我喜欢就成,压根轮不到她来管。”
“那你就真没打算再找个钢琴老师?”庄凛戳了戳他的胳膊。
“不找。”沈昼抄着兜看着前方抬起脚,狠狠的踢了一脚石子,看着它飞了好远,声音沉沉的说,“全都见鬼去吧。”
沈昼从初中就开始接触重金属音乐,摇滚。
那会儿戴着耳机子天天放的是SLAYER,走在路上面无表情的看着过往的路人,他耳朵里却是一群人在嘶吼尖叫。SLAYER沙砾感的民族唱腔,把杂音都给去除了。那种歌声就像是一枚坚硬的核,在他心脏中央,向四周辐射。
听了就如同中毒,腐烂一样,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摇滚。
因为只有在那种喧嚣的旋律中,他才会感觉到一种奇异的放松。
陆淮与是个酒吧的驻唱,沈昼上初中时认识的。
曾经还跟他一起组过乐队演出,跟着一起跑过几个场子。但是因为这音乐比较小众,所以一直都是在地下。
那会儿到外地演出的车马费都得自己出,不仅没演出费还得倒贴钱。
不过他们因为热爱这个,所以感觉很快乐。
但是后来沈昼他妈知道后,去闹了一阵,弄得大家都很难看。陆淮与让他好好学习,暂时别碰这个了,后来沈昼就没再跑过乐队。
这次淮与哥突然说要请他来救场,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沈昼走到小广场的时候,给他打了个电话。
“哥,你人呢?”沈昼往开阔的广场上走了几步,“我在那坨什么雕像旁边呢,看见我没。嗨,这儿呢。”
老远走来一个穿着铆钉皮衣的青年,冲沈昼挥了挥手:“阿昼。”
“噫,可别这么叫我。”沈昼摸了摸胳膊,“起一身鸡皮疙瘩。”
“我还想跟你来一出子言情小说戏码呢,你特么一出口就破坏气氛。”陆淮与看了一眼他身上的校服外套说,“你等会儿就穿着这个上台?”
“不行吗?”沈昼笑了笑,“开嗓就是让我们荡起双桨,小纯真,小清新。”
“净臭贫。”陆淮与拍了拍他的肩膀,“把外套脱了,你先去练练手,那么久没打鼓了,手肯定得有点儿生。”
沈昼一扬手把外套脱了,扔在广场旁边的石墩子上,走到舞台后的架子鼓旁边。捡起地上的鼓锤,向空中抛了两下,掂了掂。
沈昼敲了几个简单的旋律,总算是找回了点感觉。
祁山晚上骑着摩托车给人送外卖,途径了小广场。
广场中央搭了个挺炫酷的舞台,围了很多人搁那儿看表演。好像是给哪个山区募捐的一个公益演出。
祁山扫了一眼,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坐在架子鼓前面的少年是沈昼。
穿着早上的那件黑色毛衣,腰间绣了朵红色的蔷薇,藤蔓一直绕到肩膀后面去。
平时穿校服,这朵花压根不会露出来。沈昼挺拔而且又瘦,所以穿衣服有点儿垮,一股子不羁的气质,穿这毛衣显得特好看,而且一点儿也不娘。
少年的锁骨纤细,暴露在空气中,像是一条沟壑。白皙的脸被黑色毛衣衬得越发俊美。
祁山坐在摩托车上看,视野比很多人都要开阔点。
沈昼的脸在灯光下面无表情,音乐声响起来的时候,用冷漠的眼神扫了台下一眼。然后低头跟着节奏敲起了鼓。
鼓点激烈,节奏明朗。
沈昼的身体随着动作摇晃,脸躲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轮廓分明,清晰若刻,脸部线条像是工笔画,棱角分明,苍劲有力,一笔一划都入木三分。
【我受够这时代】
【欺诈哄骗的败坏】
【我受够这时代】
【信仰荒芜而无奈】
【上帝创造世界】
【不是用来毁灭】
【我只要我的世界】
祁山眯着眼睛点起了一支烟,他总觉得舞台上那个声嘶力竭的黑发少年,唱的是他自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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