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2 黑夜行者的危险岔路 20 最后一场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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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韦斯那空空的酒店房间出来,进了电梯,丘特斯基一边把枪塞进皮箱,一边一再嘱咐我要表现得正常些,别着急也别害怕,等我们进了大堂时,我已经矫枉过正地看上去很百无聊赖了。我确定丘特斯基也是这副模样。
总之,我们溜达着穿过大堂,边上不管谁看我们,我们都朝人家微笑。我们溜达着出了门,走下台阶,走过穿着海军上将制服的门童,溜达着下了马路牙子,上了他为我们招来的出租车。我们将缓慢愉快的节奏延续到了出租车里,因为丘特斯基吩咐司机带我们去埃尔莫罗城堡。我冲他扬扬眉毛,他只是摇摇头,我只得在一旁兀自狐疑。据我所知,埃尔莫罗城堡没有地下通道。那儿是哈瓦那最火的旅游胜地,绝对充满了镜头和防晒霜的气味。可我还是把自己假装成丘特斯基,像他那样想了一下,也就是说,我老谋深算地合计了一下,结果,真让我想到了。
那里是个旅游胜地,如果最坏的事情发生,我们就在人群中逃走消失,谁要是想找到我们就要费点儿劲儿了。
所以我踏实地坐回到座位上,欣赏月光下的沿途风光,琢磨着韦斯现在到底在哪儿、下一步要干什么。他自己可能也不知道。这让我稍微舒服了一点儿,不过还是没让我真正开心起来。
天上是一轮清冷的月亮,它那柔弱的笑声将静电的火花灌注在我体内,并噼啪作响,让我在黑夜中血脉偾张,我想马上去划开我能找到的头一个两足动物。也许这只是缘于韦斯溜走给我带来的挫败感,但这种冲动非常强烈,到埃尔莫罗去的一路上我得死死咬住下唇才忍得住。
司机在通往堡垒的入口处把我们放下来,那儿有一大堆等着看夜晚表演的游客,还有不少小摊贩正在搭建帐篷。一对穿着夏威夷花衬衫和短裤的老夫妇爬进我们刚刚下来的出租车。丘特斯基走到一个小摊旁,买了两罐绿色罐子的冻啤酒。“来,伙计,”他说着递给我一罐,“咱们边走边喝。”
先是溜达,现在是徜徉。我觉得有点儿头晕。不过我还是边啜饮着啤酒边跟着丘特斯基走了一百码,走出了人群。我们又在一个卖纪念品的小摊旁停下脚,丘特斯基买了两件正面印着灯塔的T恤衫,还有两顶印着“古巴”字样的帽子。我们朝马路尽头走去。然后他懒洋洋地朝四下里看看,把啤酒扔进垃圾桶说:“好吧。看着不错。这边来。”他悠闲地朝一栋位于两座旧建筑物之间的大楼走去,我跟着他。
“好吧,”我说,“现在干吗?”
他耸耸肩。“换衣服。”他说,“然后我们去机场,赶第一班飞机走,不管去哪儿,然后回家。哦,这儿,”他说着摸向皮箱,拿出两本护照。他翻开,递给我一本,“德里克·米勒,行吗?”
“行,有什么不行。挺好听的。”
“可不,”他说,“比德克斯特好听。”
“也比凯尔强。”我说。
“凯尔?”他举起自己的新护照。“是加尔文,”他说,“加尔文·布林克尔。不过你可以管我叫加尔。”他开始往外掏外套口袋里的东西,然后把它们塞进裤子口袋。“我们现在得把外套扔了。我本来希望能有工夫从头到脚换一套。不过目前这样多少也能改观一点儿。穿上这个。”他说着递给我一件T恤衫和一顶帽子。我满怀感激地脱下那件雷人的绿外套,套上新T恤衫。丘特斯基也如法炮制,然后我们一起走出胡同,把浸信会传教士的行头塞进垃圾桶。
“好啦。”当我们又走回入口处的时候,丘特斯基说道。那里有几辆出租车在等着。我们钻进了第一辆,丘特斯基跟司机说了声“何塞·马蒂机场”,车子便载着我们绝尘而去。
去往机场的路上,情形和来时没什么两样。基本没有什么别的车,除了出租车和几辆军用车。司机把车开得好似在驾校钻杆练习,不过夜里开车稍微有些艰难,因为道路没有照明,所以他不是每次都能成功。有好几次都把我们颠坏了,最终算是毫发无损地到了机场。这回司机将我们放到漂亮的新机场入口,而不是来时那个古拉格办公楼。丘特斯基直奔离港显示屏而去。
“去坎昆的飞机三十五分钟后起飞。”他说,“棒极了。”
“你的詹姆斯·邦德皮箱怎么办?”我问道,想着过安检的时候可能有点儿麻烦,因为里面都是枪支弹药以及天晓得其他什么东西。
“别担心,”他说,“在这儿。”他朝一排存储柜走去,塞了几枚硬币,将皮箱放了进去。“好啦。”他说。他将柜门砰地一下关上,拿走钥匙,大步朝墨西哥航空公司的柜台走去,半路上又将钥匙扔进一只垃圾桶。
排队的人很少,我们迅速买好了飞往坎昆的机票。除了头等舱没别的座位了,不过我们从共产主义阵营死里逃生本来是有权享受加价服务的。和蔼的年轻姑娘告诉我们现在正在登机,我们得加快速度,于是我们照办,出示了一下护照,付了没几个钱的出境费。我以为护照多少会有点儿麻烦,可完全畅通无阻。跟那相比,出境费完全无伤大雅,尽管我心里觉得这概念很荒唐。
我们是最后登机的乘客。我打赌如果不是买了头等舱,空姐一定不会朝我们笑得这么甜。他们甚至送了我们一杯香槟以感激我们登机迟到。等他们关闭了通道,将客舱门关好,我想我们大概是真的逃出升天了,于是享受起了香槟,也不理会肚子还是空的了。在机场里,丘特斯基去安排我们接下来的返程机票,我坐在一个闪闪发亮的餐馆里吃着香酥饺。
“坎昆到休斯敦,休斯敦到迈阿密,”他说着递过来机票,“我们早上七点到家。”
在塑料椅子上睡了大半夜,最后看到迈阿密的时候,我从来没像此刻这样思乡心切。朝阳照耀着跑道,飞机最终降落在迈阿密国际机场。我从人头攒动、推来搡去的人群中感受到了归家的温暖,最终,我们上了机场大巴去长期泊车场取车。
我按丘特斯基的要求,把他在医院放下,好让他跟德博拉会合。他爬出车,犹豫了一下,还是将头伸回车门说道:“抱歉没解决问题,伙计。”
“是的,”我说,“我也是。”
“你要是还需要我帮忙解决这事儿就跟我说,”他说道,“你知道,万一你找到这家伙又下不了手,我能帮忙。”
我对这事儿不觉得有什么下不了手,不过他能想到替我动手,不得不说还是挺周到的,我谢了他。他点点头,说道:“我当真的。”然后关上车门,一瘸一拐地朝医院走去。
我则逆着上班的车流朝家开去,到家还是没赶上丽塔和孩子们出门。我冲了个淋浴,换了衣服,冲了一杯咖啡,烤了点儿面包,然后就出门上班去了。
路上繁忙时段已经过去,不过还有不少车辆,在停停走走的路上我有充足的时间思考,不过我不大喜欢我思考出来的结论。韦斯仍然在逃,我有理由认为他不会改变主意就这么放过我而去找下一个人的麻烦。他仍然跟着我,很快会找到别的办法,要么杀了我,要么让我生不如死。而我此刻除了等待没别的可做——要么等待他动手,要么等待好主意像馅儿饼一样从天上掉下来砸在我头上。
最终我到了办公室,要是我原本期待大家热情欢呼迎接我凯旋的话,那我可要大失所望了。文斯·增冈正在实验室里,我进去的时候他抬眼看了看我。“您这是去哪儿了?”他问,语调中充满谴责。
“我挺好,谢谢。”我说,“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这儿都忙疯了,”文斯说,显然没有理会我的话,“外籍劳工的事儿。另外,昨天有个浑蛋杀了他老婆和他老婆的男朋友。”
“这可真糟糕。”我说。
“他用的是锤子,要是这样你觉得好玩儿的话。”他说。
“听上去不好玩儿。”我说,心里加了一句,除非是对那个人。
“本来需要你帮忙的。”他说。
“被人民需要的感觉可真好。”我说。他假模假样地看了我一会儿,转过了头。
这天接下来的时间没好多少。我去了锤子凶案现场。文斯说得对,那真是一团糟。已经干了的血溅得两面半墙、沙发和一大块原本是米黄色的地图到处都是。我听一个把门的警察说,那男人现在被拘了,已经认罪,还说他当时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这没让我心情好多少,不过看到正义能发挥一次力量还是件挺美好的事儿。工作将我的注意力从韦斯身上转移开了一点点。有事儿可忙总是好的。
一想到韦斯可能也是这么想的,我的心情就又变坏了。
我忙忙叨叨,韦斯也是一样。丘特斯基帮我查出他上了一架飞往多伦多的飞机,离开哈瓦那时正好是我们到达哈瓦那机场的时间。不过那之后他干了什么,用电脑是查不出来了。
我心里有个声音在眼巴巴地念叨着,兴许他就此罢休在家踏实待着了,可这细小的声音被一阵雷鸣般的大笑盖住了,这笑声盖住了其他细碎的念头。
我干了几件能想到的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儿:我上网违规操作查了他的底细,又追踪了他的信用卡消费记录,不过全都是在多伦多。我又追踪到韦斯的银行账户,他提了几千块现金,接下来几天就没动静了。
我知道提现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儿,不过我想破头皮也想不出他能拿那笔钱对我做什么。绝望之际我又去了他的YouTube网页。让人震惊的是,他的“新迈阿密”页面完全不见了,那些小窗口也没影儿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肃穆的灰色背景,上面是一张颇为吓人的照片,显示一个长相讨厌的男人的裸体,私处被打了马赛克。下面写着:“施瓦兹克格勒只是开始。好戏还在后头。”
任何以“施瓦兹克格勒只是开始”开始的对话走向,没有哪个精神正常的人会喜欢。不过这名字听上去很熟悉。当然,我是不会留下一个悬而未决的疑难问题的,于是我动用了谷歌搜索。
施瓦兹克格勒原来叫鲁道夫,奥地利人,认为自己是艺术家。据说为了证明这点,他分次一点点切下了自己的阳具,且全程录像。这个艺术壮举空前成功,他再接再厉,直至最终死于艺术创作。我读着想起来了,他是巴黎一个群体的偶像,就是给我们展出了无与伦比的“詹妮弗的腿”的那拨人。我不大懂艺术,但我喜欢留着我的身体器官。到目前为止,尽管我费了挺大劲儿,韦斯表现得也挺惜命的。不过我看出来了,这种艺术表达大致对他很有诱惑力,而且他会做得更过分。这倒不奇怪。要是有别人的身体供你创作,不会让你觉得疼,那何必还用自己的身体呢?你的艺术生涯也会因此更长久一点儿。我挺赞成他的这个正常想法,我深信自己将很快看到他艺术创作的下一个阶段,而且会在跟我近在咫尺的地方。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我又查了几回YouTube网页,不再有什么变化,加上工作开始变得忙碌起来,整件事儿好像只是一个让人不愉快的回忆。
家里也没好多少。一个警察一直留守门边等着孩子们放学回家。尽管他们都挺有礼貌,不过他们的存在本身就增添了紧张气氛。丽塔变得有些心不在焉,好似一直在期待一个很重要的长途电话,这让她原本很棒的厨艺大失水准。我们一周里已经剩了两回菜了,在我们以前的小家里这是闻所未闻的。阿斯特好似也恢复了怪僻性格,而且打我认识她以来,她头一次表现得沉默寡言,和科迪一起坐在电视机前把她喜欢的碟翻来覆去地看,每次跟我们说话都不会超过两三个字。
科迪呢,奇怪的是,他是唯一一个表现出活力的人。他兴致很高地期待着下一次的童子军活动,即便这意味着他得穿上他不喜欢的制服短裤。不过当我问起他是怎么忽然转变了态度的时候,他承认说,这只是因为他想看到新的童子军教官也会死去,而这回他一定能自己发现点儿什么。
这个礼拜就这么过去了,周末也没能轻松一点儿,星期一早晨周而复始地来了。尽管我买了一大盒面包圈带到办公室,运气也没能变得有什么不同,除了活儿更多以外。自由城那边的一起枪击案浪费了我好几个小时。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死了,从溅血形状看,很明显他是被一辆行驶中的汽车中飞来的子弹射中的。不过“明显”对警察调查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在艳阳下汗流浃背地忙活了半天,干的是和体力活差不多的差事,就为把那些表格填好。
到我又能回到办公室那个小格子间时,我的人工假面上已经是大汗淋漓,我只想洗个澡,换上干爽的衣服,再切一两个罪有应得的家伙。自然这想法让我迟钝的大脑立刻就想到了韦斯,可又什么都干不了,只有欣赏着自己身上的汗味儿。于是我又点开了他的YouTube网页。
这下我发现那里有一个全新的小图片在网页底端等着我。
小图片的名字叫作“德克斯特的好戏”!
这种情况下你别无选择。我点击了图片。
先是一片模糊的虚影,然后喇叭声变成庄严的音乐,跟高中毕业典礼演奏似的。然后是一系列图片:“新迈阿密”里的尸体、插入围观者的表情镜头。韦斯声音响起,听着跟魔鬼版的新闻播报员似的。
“几千年来,”他吟诵道,“各种各样可怕的事情在发生,”屏幕上是那些尸体戴着塑料面具的近景,“人们都在问一个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我会在这里?答案一直都是一样——”一张仙童花园的观众特写,表情迷惑不解,惊疑不定,韦斯梦游般的旁白再度响起,“我不知道。”
拍摄技巧很拙劣,跟以前那些完全没法儿比,我不想这么挑剔,毕竟韦斯的才华表现在别的方面,而且他刚刚失去了他的左膀右臂,他们都擅长编辑。
“于是人们转向了艺术,”韦斯继续拿捏着很庄严肃穆的腔调说,屏幕上是一幅没有四肢的躯干的照片,“艺术给了我们更好的答案……”慢跑的人在南海岸发现了尸体,伴之以韦斯招牌式的尖叫。
“可是传统艺术的表达方式挺有限,”他说,“传统手法,比如绘画、雕刻,在形式和实际体验之间有一个隔阂。我们艺术家的使命是消除这些隔阂……”柏林墙倒塌,观众欢呼的图片。
“所以像克里斯·波顿和大卫·聂鲁达等人开始了一场实验,他们把自身变成了艺术的一部分——于是隔阂消失了!不过这还不够,因为对一般观众来说——”画面上又出现一个观众恍惚的表情,“一堆陶土还是某个疯子艺术家,两者没有什么分别,隔阂还在那里!真让人失望!”
韦斯的脸出现在屏幕上,摄像头摇晃了一下,可能是他在边说话边调位置。“我们需要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得把观众也变成过程的一部分,隔阂才能真的消失。我们需要一个更好的答案来回答严肃的问题,比如:‘什么是真理?痛苦的起源是什么?’而最重要的问题是——”说话间,德克斯特在洁白的浴缸里手刃东切维奇的视频出现了,“如果他也变成艺术的一部分,而不是仅仅作为艺术家,那德克斯特会怎么做呢?”
这时,一声没听过的尖叫传来——是被捂住嘴巴后的叫声,可是听起来异常熟悉,不是韦斯的,而是我以前听过的却不知道究竟的声音。韦斯又出现在屏幕上,瞥着他的斜后方,微笑着说:“不过我们倒可以回答最后一个问题,对吧?”他拿起照相机,从自己脸前晃过,猛地对准了背景。镜头渐渐聚焦,我明白为什么那尖叫声那么熟悉了。是丽塔。
她侧卧着,双手被绑在背后,双脚在踝部被绑住。她愤怒地挣扎着,发出又一声被闷住的怒吼。
韦斯大笑起来。“观众就是艺术品,”他说,“你会成为我的杰出之作,德克斯特。”他微笑着,尽管这回不是假笑,不过不算好看。“这会是一场纯粹的……艺术双人踢踏舞。”他说完,屏幕变黑。
他抓走了丽塔——我很清楚我该跳起来,抓过气枪,咆哮着跳下高高的松树开始一场厮杀——可我浑身感到一阵奇怪的平静,我只是呆呆地坐了好久,琢磨着他会把她怎么样,最后发现,不管怎样,我都得做些什么。我深吸一口气,准备站起来走出办公室。
可我一口气都还没喘完,脚还没踩到地板,身后就有一个声音传来。
“那是你妻子,对吧?”库尔特警官说。
我看到自己转过身。他就在门边站着,离我几英尺远,足以看到和听到一切。我躲不开他的问题。
“是的,”我说,“那是丽塔。”
他点点头:“那个看着也像你,在浴缸里的那个。”
“那个……我……”我结巴着,“我不认为是我。”
库尔特又点点头。“是你。”他说。我无话可说,也不想听自己再结巴,所以只是摇摇头。
“那家伙绑架了你的妻子,你就这么坐着?”他说。
“我正要站起来。”我说。
库尔特歪了一下头。“这家伙不喜欢你吧?”他说。
“看上去是的。”我承认。
“你为什么这么觉得?”他说。
“我告诉过你,我伤了他男朋友。”我说。这话即使在我听来都很牵强。
“哦,可不是嘛,”库尔特说,“那家伙失踪了。你还是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是吧?”
“不知道。”我说。
“你不知道。”他歪了下头说,“因为浴缸里那个不是他,他旁边拿着锯的那个家伙也不是你。”
“不是,当然不是。”
“可这家伙觉得是,因为那看上去很像你,”他说,“所以他抓了你妻子。跟对等交易似的,对吧?”
“警探,我真不知道他男朋友在哪儿。”我说。这是真话,考虑到海浪、水流和海洋腐食动物的习惯。
“哈,”他说,脸上是一副沉思的表情,“所以他就这么干了,把你妻子变成了某种艺术,是吧?因为……”
“因为他疯了?”我试探地说。这话也是真的,但不意味着能打动库尔特。
显然他没被打动。“啊哈,”他看上去有点儿不相信,“他疯了。还真像这么回事儿。”他点点头,好像想说服自己。“好吧,我们在对付一个疯子,他抓了你妻子。现在怎么办呢?”他朝我扬起眉毛,好像在说他等着我想出一个妙招儿。
“我不知道,”我说,“我猜我得把这事儿向上报告。”
“报告,”他说着,点点头,“向警方报告。因为上次你没报告,被我指出来了。”
智力一般是个好东西,但我必须承认我还是喜欢那个以前被我当作白痴的库尔特多一些。现在我知道他不是白痴,我必须一边小心翼翼地注意自己的措辞,一边忍着拿椅子砸他头的冲动。不过好椅子挺贵,我还是忍着吧。
“警探,”我说,“这家伙抓了我妻子,也许你还从来没结过婚——”
“两次,”他说,“不灵。”
“哦,可是对我还灵,”我说,“我得把她完好无损地救回来。”
他盯着我看了半天,最后说:“这家伙是谁?”
“布兰登·韦斯。”我说,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那只是他的名字,”他说,“他到底是谁?”
我摇摇头,不很懂他的意思,更不确定自己是否愿意告诉他。
“不过你认得这家伙。那些把州长给气坏了的绚丽尸体都是他干的吧?”
“我很肯定是他干的。”我说。
他点点头,看看他的手,我忽然发现他这回没勾着一大瓶“激浪”。一定是都被这可怜的家伙喝光了。
“要是能捉住这家伙就好了。”他说。
“是的。”我说。
“大家都能开心。”他说,“对职业有好处。”
“我想是的。”我拿不准我到底该不该拿椅子砸他。
库尔特拍了一下手。“好吧,”他说,“咱们去抓他。”
这主意真棒,很斩钉截铁,可是我发现有一个小问题。“去哪儿?”我说,“他把丽塔弄到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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