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纳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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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与西蜀的战争,是夏景帝在位期间唯一的一笔血腥史,然而这件事背后所隐藏的玄机,却从来都不被见于正史。只有后世人在意淫野史的时候,才会把这一战付诸更多胭脂笔墨。然而,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在整个中洲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早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听说,你们这两天认识了一个人,和儿还很喜欢她?”
李承欢心想,你这是听谁说的呢?
“连名字都不知道,也算不上什么认识。”他想了想,补充道,“我跟她说,和儿叫做‘秦小和’。”
“秦小和?”萧乾似乎在认真咀嚼这个名字,片刻后说,“挺好。那明天我也见见那个人,这几天都窝在客栈里,都没有机会出去逛逛,明天咱们一起出去。这清和城在西蜀,也算得上是个富庶之地了。”
第二天,一大早就蹦出了太阳,连日来空气里的寒气终于消散了几分。李承欢让萧和去甲字一号房邀请那位姐姐和他们一起出去逛街,结果同来的,不仅有那女子,还有李承欢昨天在大堂里看到的两个人。
“我叫流烟,这是我的好姐妹惬云,这是我家公子。”
李承欢先前并没有怎么留意过,现在一看这男子,才发现他长相阴柔,眉眼间有一股说不出的庄重,然而时不时地又流露出几分妖娆之态,实在是让人很难以捉摸。
萧和过来拉拉这位看起来不太好相处的公子的手,说:“这是我爹爹,这是我家先生,我叫秦小和。大哥哥,你叫什么?。”
“你叫我叶大哥就好了。”邺镇说。他看向萧乾,不知道为什么流露出一点儿敌意,微垂了首,说,“秦公子。”转向李承欢时,却明显地笑出来,“先生。”
李承欢有些受不住,连忙说:“叶公子不必客气,叫我承欢便好。”
“相知与君,随处承欢,果真是个好名字。”
他这话说得轻浮,不止李承欢自己,连萧乾都皱起了眉头。“是‘程先生’。”他说。
邺镇不以为意,敷衍地说了一句:“哦——原来是程先生。”
这一次见面,实在不怎么愉快,本来要出去玩儿的兴致顿时消失了一大半儿。
小小的萧和见大人们的表情不怎么好看,就站出来说话:“本来还有我红叶姐姐和张叔叔的,但他们今天不在。”
流烟蹲下身子来,替萧和理了理衣服,说:“哦——一个是你姐姐,一个是你叔叔,一个是你家先生,那你娘亲呢?小和儿这么可爱,那小和儿的娘亲一定也是一个大美人儿吧?”
萧和抬头看了看自己爹爹,小脸儿没有了笑,说:“和儿没有娘亲,娘亲一生下和儿就死了。”竟然很让人心疼。
这一下子,两位姑娘都母性泛滥起来。流烟说:“小和儿乖,爹爹也很好啊,我猜,爹爹一定很疼和儿。”
这个时候,萧和才重重地点了点头,说:“嗯!爹爹是天下第一疼和儿的人,先生是天下第二。”
邺镇不知道为什么不满地“哼”了一声,然后就撇下众人率先往前走去。流烟笑着在后面跟李承欢几人赔罪,说:“两位公子莫要见怪,我们家公子就是这个脾气,平时不太好相与。”
“啊,没关系。”李承欢说,“我倒是觉得,叶公子这个样子,还挺有真性情。”
几个人合不到一块儿去,走着走着,就走开了。萧和要拉着他爹爹,又要和他流烟姐姐一起走,于是两位姑娘和这俩父子就渐渐走在了一起,而李承欢就和邺镇并肩而行了。
和李承欢单独相处的时候,邺镇反而显得柔和许多,整个人都不那么刺人了。他看看自己身侧的李承欢,说:“程先生,你还记得吗?你那天踩了我一脚。”
“啊?”李承欢大惊,脑子里努力回想了一番,这才想起来刚到客栈那一天,他确实曾经不小心踩过一个人的手。不过那时候他心有点儿虚,不太敢正眼瞧人,再加上当时他是从上往下俯视,所以并没有看清当时那个人长什么样子。不想现在被踩的人竟然找上门儿来了,而且毫不避讳地跟他提这事儿。
那本是他无心之过,说起来也没有多大个事儿,可是这位叶公子的脾气实在是有点儿变化莫测……
“我就记住你了。”邺镇说,“那次以后,我就经常想起你。”
“啊?我……我……那天实在是我没注意,叶公子……”
“你得跟我赔礼道歉,所以今天要好好儿陪陪我。”
李承欢已经跟不上他的话了,只好尴尬地点了点头,说:“这是自然,但我也是初来乍到,对这清和城并不熟悉……”
“我也是刚来不久,正好,我们可以随便逛逛。”
“啊——好,好……”
清和城在锦城东南方向八十里左右,两地之间横亘着一条巨大的乌巴山山脉,山上林木繁盛,多参天松柏,常有虎豹熊罴出没,蛇虫肆虐,一般人不敢稍有涉足。时人从清和城去往锦城,多走绕山而过的官道,而不怕死的土匪强盗也正看中这一点发横财,往往在官道上拦路抢劫、杀人越货,把寨子又修在山上,一旦腰里肥了,官府来抓人了,就往山上躲,让官兵们无计可施,只能望山兴叹。
大夏入主西蜀之后,现任城主郭俭倒也想了好些法子铲除乌巴山的匪患,然而却总是差那么一点儿火候。苦于剿匪不得法,最近,这位郭城主就发了一个“纳贤令”,广招天下能人异士,只要能为剿匪大业献计献策,要什么富贵名利,都不在话下。然而有趣的是,真正的贤才往往又不屑于他所开出的这些个官位赏银,人招了不少,但没几个有真本事的。
李承欢和邺镇在布告栏前驻足看了一会儿,邺镇一如既往的说话不留情面:“这乌巴山上的匪,哪里是这么好剿的?”
“那依叶公子之见,山上的匪患该如何平息?”
邺镇却说:“我不懂剿匪,你不该问我。就算我懂,也不会告诉郭俭这老儿。”
你还真是老实不客气啊,李承欢想。
邺镇接着就说:“我们还是去逛逛画坊吧,这里实在无趣。”
“好,随你。”
邺镇就这么轻易把李承欢拐带跑了。萧和拉着自己的父皇要他给自己买宫里见的那种拨浪鼓,这在清和城的大街上随处可见,但一抬头就不见了自家先生。他扯扯萧乾的袖子,可怜兮兮地说:“爹爹,先生不见了。”
“先生都那么大个人了,和儿还担心他能走丢啊?放心吧,先生和我们家公子在一起,不会有事的。”
萧和对流烟的话半信半疑,将眼神投向自家爹爹。萧乾也点了点头,说:“嗯,先生会回来的,和儿要是担心先生,待会儿回了客栈,咱们再和红叶姐姐一起去找。”
“嗯!”
“王,那个就是邺镇,蜀地最大的绿河部落的巫女。我们已经跟了他半个多月,这半个多月以来,他从蜀北辗转来到蜀东,就属在这清和城里逗留得最久。”
多罗察觉到拓尔跋盯着邺镇刚刚离开的方向有些失神,咬了咬嘴唇,继续说:“他这一路上,除了游山玩水,没有见任何可疑的人,也没有去任何可疑的地方,昨天派进客栈里的人也没有在他的行李中发现任何可疑的东西。王,我们到底为什么要跟踪他?”
他最后这句话说得竟然近乎于质问,拓尔跋回过神儿来,看了他一眼,说:“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让你跟踪他?”
多罗低下头,轻轻说:“如果王你喜欢他,直接把他带回大汗就是,又何必这么大费周章,何必——”他的下巴被拓尔跋抬起来,不得不直视他的眼睛。眼前这个人,是他的王,他的主人,他的神。
“是不是我昨天晚上对你太好了,所以你才敢对我指手画脚?”
多罗偏开了头,那一瞬间,拓尔跋似乎在他眼睛里看见了跟那个人很相似的倔强,这让他有一点儿怔愣。于是,他慢慢松开了手,说:“晚上来我房里,我告诉你为什么。”
多罗是他买来的。曾经被自己最信任的属下和最心爱的人背叛,现在的拓尔跋觉得,只有奴隶是最让人安心的。
在李承欢离开的那个冬天,有下属为了讨好他,送给他一个奴隶,他没有要。但自那之后,却突然对这有了兴趣。
多罗是大夏人,十岁的时候被家里人卖给奴隶贩子,十四岁遇到了他。在那么多张脏兮兮的小脸儿中,拓尔跋一眼就看中了他,只因为他那双小狼崽儿一般的眼睛,带着一股生猛的狠劲儿。
刚开始,他只把他当成另一只天狼来养,教他武功,兴致来了,也教他认两个字儿。直到有一次醉酒,糊里糊涂就要了他。于是现在,就这么把他养在身边。如今,小狼崽儿终于开始要咬人了啊,可惜眼睛还不够亮,连真正要咬的人是谁都弄错了。
想起刚刚看到的那个人,拓尔跋忍不住感叹——三年了啊,转眼间,就是三年了,他一点儿都没有变。可是这个时候,他和萧乾为什么会出现在西蜀?还和邺镇在一起,是巧合,还是——他们也听到了那个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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