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千唤不一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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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芃芃所说的“被美色所迷”, 不过是一句正经过头的玩笑话, 她不曾料到, 明玥会一口应下, 点头称是。

这在孟芃芃理智的世界里,是不可想象的。

明玥侧着脸,教室里的灯光和不甚明朗的天光衬得她的脸好似凝脂一般, 细细的晶莹的绒毛微微晃动。她进了教室,便把绒线帽脱下, 松松的两个小辫在她耳侧垂着,发质乌黑浓密, 在她点头微笑的时候, 发梢轻轻拂过胸前,她略带着羞意, 不自在地把玩着发辫, 眼睛雾蒙蒙的,像是飞上了一片桃花瓣, 柔和得不可思议。

刚萌芽的恋情让明玥整个人好似春水,眼角眉梢都是春意。

孟芃芃无法理解。她的父母都是严肃苛刻的律师, 供职于两家对头的律师事务所, 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书房;同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不分享,每样煌煌法典各自一份, 陈列在各自的书柜里;他们交谈很少,生活琐事基本不会入眼,一方持有观点, 另一方必定会批驳;他们更不会聊到各自的工作,对手上的案子绝不透露分毫;他们曾经多次对簿公堂,为各自的当事人做辩护,各有输赢。

她的父母好似一对陌生人,若不是睡在一间房,一张床,孟芃芃甚至都以为,他们快要离婚。每晚的七点到七点半,新闻联播三十分钟,是一家三口唯一有机会平静坐在沙发上的时间,夫妻俩观点一致,灌输给孟芃芃理智的大道理。

她就在这样的家庭生活长大,爱情这个词,几乎从不曾出现。

孟芃芃比明玥大一岁半,只比周自恒稍小一些,她每天想的最多的,是回家后会不会看到她的父母各自在准备离婚协议书;是下个月的全市考试,她能不能打破她自己保持的记录;是她的英语词汇掌握量;是她的数学自学程度……

明玥这厢又开始背诵古诗词,她背的是《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她每念一句,都会笑一下,但又生怕被瞧见,把书本挪过来,遮住自己的脸,睫毛不停扇动。

孟芃芃听得出神,不小心,手一抖,就在纸页上画了一道长长的划痕。

“呲——”声音短促有力,孟芃芃爱惜书本,从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明玥转过头来,询问:“怎么了?”

孟芃芃把书本收起,是一本高三的总复习书,封面上有一个力透纸背的名字,一个男生的名字,她镇定自若地摇头:“没什么。”

高一的数学已经够让明玥头疼,她刻苦努力,才保持着中流水准,孟芃芃却已经开始高三总复习。学霸和凡人的差距让明玥看得清楚。

“是你那个踢足球的哥哥给你的吗?”明玥好奇,她记得这个名字,曾经一脚足球撞到她的胸,让她疼了好一阵,周自恒差点没把人叫出来围殴。

但这是孟芃芃的邻居,足球踢出来,是想给孟芃芃打招呼,明玥求了周自恒许久,才让周自恒打消报复的念头。这个男孩比他们大两届,正处在压力深重的高三。明玥常在光荣榜的第一位看到他。

孟芃芃白皙的脸藏入宽大的校服领口,她“嗯”了一声,不由得多说了两句:“他已经复习得很好了,这些资料用不上,就给我了。”

话音落地,她自知多言,拿起单词书默读,她的早读是不发出声音的,全由脑子记忆。

明玥的视线从孟芃芃身上划过,再在总复习书上落了一会,最后收敛。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孟芃芃清秀的脸上有一丝浅淡的嫣红,打破了她冰人一般的严肃。

教室里书声琅琅,而最后一角,全然没有学习的气氛。

白杨还在为早上的事情担忧,一张肉乎乎的胖脸皱成了苦瓜,他脸上最鲜明的就是一双浓黑的眉毛,眼下跟毛毛虫似的挂着。他最害怕学习好的孟芃芃,简直能把她放在神龛上供起来。

白杨只好一面吃零食,一面安慰自己说:“像孟芃芃这样的神仙,是不会计较我白杨这点小错的。”

周自恒嗤笑,又不好意思真的笑话白杨,开玩笑道:“小肥羊,你这么怕孟芃芃,要是有一天把她当婆娘讨回家,那不是得天天跪搓衣板?”他越想越好笑,眼角眉梢都写着戏谑。

跪搓衣板啊……

白杨浑身上下打了个激灵,全身肥肉都颤动了,想都不敢想:“不行——不行的!”他猛摇头。

被吓唬成这样,周自恒也就放过了哆嗦的小肥羊,从书包里拿了一瓶牛*,惬意地不行,懒散地靠着墙壁,目光一直放在明玥身上,好似看不尽,看不完。

他拉了拉校服的拉链——

他穿校服,明玥也是校服,同样的深蓝色好似变得温柔缱绻了起来,染上一层辉光。

白杨顺着周自恒的视线去看明玥,全班女生都穿校服,在白杨看来,只有明玥和孟芃芃穿出了纤细的袅娜。

他瞥一眼老大,莫名就觉得他的老大和明玥格外相配,教室上空仿佛有一道深蓝色的光带,把周自恒和明玥牢牢联系在了一起。

天生一对。

白杨蓦地就想到了这个词,极开心地同周自恒分享:“老大,我觉得你和大嫂就是天生一对。”他很认真地眨着小眼睛。

周自恒有被他取悦,当即一口喝完了一瓶牛*,打了个响指:“有眼光!”他骄矜极了,又偏过头来和白杨说,“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他揪着头发,好心情一直保持到下午,整一天都没有闹事,甚至举手认真地回答了英语老师的问题,这让英语老师惴惴不安,反复思量着今天上课有没有得罪过这个小魔王。

外头阳光和周自恒的心情一样和煦,等到放学,天色渐晚,路面上积雪已然全数化开,雪水也渗入地下,只有栖霞山山背和山顶还有几块残雪。

周自恒自行车骑得慢,但路程是有限的,不多时便回了家。

他舍不得明玥走,拉着她说话,把脑子里的东西整个掀了个来回,还拉着不让人走。

明玥也是舍不得他的。小儿女之间开了情窦,呆在一起,连空气都是甜蜜的,更不要说情人嘴里的一句话,能甜的心肝颤。

“小肥羊说我们是天生一对。”周自恒把明玥的双手拉着,放进自己的口袋里,低着头,温言细语。

天儿冷,他喷出来一点白气,很快消散,但热度一直留在明玥额头。

明玥很是赞同,在他口袋里环着他的腰,仰头同他道:“白杨说得对,明天我要给他送几个肉包子。”

“他说的不算对。”周自恒不高兴,搂着明玥蹭了蹭。

“那怎么才对?”明玥挠他腰窝,周自恒忍不住笑。

笑了一阵后,双手捧着明玥脸,道:“我们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外加天生一对。”

再没有比他们更合适的一对了,周自恒想,他们一同成长,一同读书,生命里每一个时间段,彼此都未曾缺席,好似生活的轨迹一直交织在一起,慢慢渗透,再也不能分离。

他说得虔诚认真,眼底有脉脉春光流泻,一番话,无端变得深情绵邈。

明玥趁他低头,双手揽上他的脖子,在他眼睛上亲了一下。

“这里也亲要一下。”周自恒愣了一会神,扣着她的腰不放,努起唇,流氓一样贴过来。

他只是装模作样,没有真的要亲的意思,但内心还是期盼。

明玥推开他:“没有了。”便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帽子,小步跑回家。

她特特捂着嘴跑走,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周自恒倚着自行车笑,又摸上自己的嘴唇。

明玥的唇比他的要丰润一些,那亲起来……

应该挺软的吧……

只是这样想着,周自恒就心动地不行,抬头往明家看了一眼,却瞥见窗帘霎那间被拉紧。

“明大侠,叫你去看看小月亮怎么还不回来,你怎么跑到小月亮房间里去了?”江双鲤颇有些嗔怪。

明岱川还捏着一片鹅黄色的窗帘,沉心静气好一会,一言不发地下了楼。

“爸爸。”明玥进屋,还未放下书包,就唤他,甜蜜蜜地凑过来,拉明岱川的手。

明岱川心里狂风骤雨,面上偏生装出和风细雨:“嗯。今天冷不冷?”又不动声色道,“以后还是爸爸送你吧,别麻烦人家小恒了。”

明玥瞥了明岱川两眼,正不知道如何答话,江双鲤招呼两人吃饭。

江双鲤做一桌好菜,搁往常,明岱川必定好生夸赞一番,但今天他带了本书上饭桌,特意把封面露出来——《三少爷的剑》。

“瞧你爸,吃个饭也带本武侠小说,走火入魔。”江双鲤和女儿埋汰。

“哼——”明岱川翻了一页,淡淡道,“这你不懂。书里有大智慧。”他看了女儿两眼,“我看的这本书啊,里面神剑山庄三少爷和慕容秋荻青梅竹马多年,到头来,三少爷始乱终弃,说抛下就抛下了,留得慕容秋荻还怀着孩子,一个人面对是是非非。”

明岱川神色不变:“青梅竹马啊,也不是什么靠得住的,相处好多年,最容易厌烦啊。”

好端端的一部古龙小说被他曲解成这样,明玥缩了缩脖子,她做贼心虚,明岱川一句话,便让她觉得是在含沙射影。

她放下筷子,尽量装出安定神态,小声怯怯道:“那也不是啊,杨过和小龙女也相处好多年,最后也没有变。”她又转头看江双鲤,“妈妈,你说是吧?”

江双鲤自然是认同女儿的话的,她给明岱川夹了一筷子蔬菜:“吃饭还堵不住你的嘴。”

明岱川最不爱吃蔬菜,他颇有些不高兴,不阴不阳地自言自语:“花花心肠花花脸蛋的男孩,就该被种下生死符,尝一尝始乱终弃的坏滋味。”

明玥暗暗咬唇,踟躇许久,到底再没说一句话。

周自恒在沙发上躺着,蓦地脊背就是一凉,抬眼望了望,没见周冲回家,摸摸鼻子,骂了一句:“谁他妈念叨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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