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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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甫需要活动活动筋骨,以免自己紧张到失控。在神庙开完会以后,他去了葡萄园,开始除杂草。这天天气很热,他很快就忙得汗流浃背,脱掉了衬衫。
斯塔尔在他身边干活。过了一小时的样子,她看了看表。“该休息了。”她说,“我们去听新闻吧。”
他们坐在神甫的车里,打开收音机。此时播报的简讯跟他们先头听到的一模一样。神甫焦躁得咬牙切齿:“妈的,州长还不快点表个态!”
斯塔尔说:“我们也不能指望他马上就妥协吧,对不对?”
“话是这么说,但是我觉得州长会有回应的,说不定只是一次让步的暗示。操,停建新电厂又不是什么特别过分的要求。加州说不定会有几百万人举双手赞成。”
斯塔尔点了点头:“可不是吗,在洛杉矶,由于污染的缘故,呼吸已经是件危险的事情,真是操蛋!我真不敢相信那些人愿意那样子过日子。”
“但是什么也没发生。”
“好啊,我们一直觉得,他们非得等到我们游行示威了才肯就范。”
“是啊。”神甫犹豫了片刻,然后脱口而出,“我想我只是害怕它行不通吧。”
“你是说地震振动器?”
他又犹豫了。除了斯塔尔以外,他不会在别人面前这么坦诚,而且他已经有点后悔自己不该把心中的疑惑表露出来。但是既然已经开了口,那就还是把话说完吧。“整个计划。”他说,“我害怕不会有地震,然后我们就会失败。”
她有点吃惊,他看得出这一点。她习惯了神甫对任何事情都自信满满的样子。不过他以前也没有做过这种事情。
在回葡萄园的路上,她说:“今晚跟花儿一起做点事情吧。”
“什么意思?”
“陪陪她,跟她一起做点事情,你平常老是跟达斯蒂玩。”
达斯蒂才五岁,跟他一起玩,很容易就能找到乐趣,因为他对所有的事情都很感兴趣。而花儿十三岁了,在这个年纪的孩子眼里,大人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愚蠢的。神甫正想开口说点什么,但是他意识到,斯塔尔提出这个要求还有别的原因。
她觉得我明天可能会死。
这个想法给了他当头一棒。他知道这次制造地震的计划很危险,这是当然的,但是他主要考虑的是自己在冒险,一旦他遇到不测,公社就会失去领导人。他还没有考虑过花儿可能会小小年纪就失去父亲。
“我能陪她做些什么呢?”他说。
“她想学吉他。”
这对于神甫来说,还是新鲜事。他自己不是什么吉他手,但是他能弹一些民俗音乐和简单的蓝调,反正教她入门是没有问题了。他耸了耸肩:“好吧,我今晚就开始教她。”
他们重新开始干活,但是过了几分钟,他们就被打断了。只见阿迟嘴巴都咧到耳朵边上去了,他大叫道:“嘿,看看谁来了!”
神甫遥望着葡萄园对面。他本来希望来的人是梅兰妮。她把达斯蒂送到旧金山去见他父亲了。只有她才能告诉神甫地震振动器到底该怎么用,在她回来之前,他是没法安下心来的。但是她现在回来还太早了,况且阿迟见到梅兰妮,是不可能这么兴奋的。
他看到有个男的走下山坡,后面跟着个抱小孩的女人。神甫皱了皱眉。一般这个山谷一年到头都不会有外人来,今天早上却来了个警察;现在又是这帮人。但是他们是陌生人吗?他眯起了眼睛。那个男的走路摇摇晃晃的,身影特别熟悉。等到他们走近了,神甫说:“我的天哪,那是阿骨吗?”
“是啊,真的是阿骨!”斯塔尔兴高采烈地说,“我的神啊!”她向来人奔去。灵灵也来劲了,跟着她一起跑,一路上吠叫着。
神甫跟在后面,走得比较慢一些。阿骨的真名叫作比利·欧文斯,是个食禾者。但是他喜欢神甫到来以前的生活方式。公社早期勉强糊口的生活让他乐在其中。他在此起彼伏的危机中寻欢作乐,在白天那几个小时的清醒时间里,他喜欢醉酒,或者嗑药,或者边醉酒边嗑药。他的蓝调口琴吹得绝佳,是公社有史以来最成功的街头乞丐。他加入公社并不是为了找活干,约束自己,或者每天祈祷。所以过了几年之后,当神甫-斯塔尔的统治永久确立下来之后,阿骨便离开了。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现在,时隔二十多年,他又回来了。
斯塔尔搂着他,将他使劲抱住,亲了亲他的嘴。这两个人曾经有段时间认真交往过。那段时间,公社里所有男人都和斯塔尔上过床,但是她对阿骨有着特别的温情。神甫看着阿骨将斯塔尔抱在怀里,感到妒火中烧。
他们分开后,神甫发现阿骨的精神状态并不好。他一直是个瘦子,但是现在,他看起来就像一个快要饿死的人。他有着邋遢的头发和胡须,但是胡须缠结在一起,头发也似乎已经成片地脱落。牛仔裤和T恤都脏兮兮的,有一只牛仔靴的鞋跟已经脱落。
他来这里是因为碰到了麻烦。阿骨介绍说,和他在一起的女人叫黛比。她比他年轻,不到二十五岁,虽然脸色憔悴,但是很美。她的孩子是个小男孩,十八个月大。她和孩子都跟阿骨一样又瘦又脏。
现在是公社成员吃午饭的时间。他们把阿骨带到伙房。午饭是砂锅粥,粥是由珍珠麦熬成的,里面放了园园种植的香草调味。黛比狼吞虎咽地饱餐了一顿,还喂了孩子。但是阿骨只吃了几口,就点燃了香烟。
他们谈了很多以前的事情。阿骨说:“我跟你们说说我记忆最深的事情吧。有一天下午,就在那座山上,斯塔尔跟我解释了怎么舔阴。”一桌人笑声连连。但是笑声中流露出些许尴尬,阿骨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继续说道:“我那时候才二十岁,还不知道人们会做这种事情。我惊呆了!但是她让我来试一下。那种味道!噢!”
“你那时候还有很多事情不知道。”斯塔尔说,“我记得你有一次跟我说,你搞不懂自己为什么有时候早上会头疼,我不得不跟你解释说,只要你前一天晚上醉得太厉害,第二天早上就会头疼。你那时候还不知道‘宿醉’这个词的含义。”
这样一来,她巧妙地把话题转换了。以前,在饭桌上谈论舔阴这种事情是很正常的,但是自从阿骨走了以后,很多事情都发生了改变。没有人刻意净化他们的话题,但是随着孩子们慢慢懂事,他们说起话来自然而然会变得比以前注意一些。
阿骨很紧张,老是大笑,过于卖力地想表现出友好的姿态。他焦躁不安,抽起烟来一根接着一根。他究竟想要什么?不过他很快就会告诉我答案了。
他们清理桌子,刷洗碗筷的时候,阿骨把神甫拉到一边,说道:“我有样东西想给你看,跟我来。”
神甫耸了耸肩,跟他走了出去。
神甫一边走,一边掏出一小包大麻和一盒卷烟纸。公社成员白天一般不吸大麻,因为这会减缓他们在葡萄园里的干活进度,但是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神甫觉得他需要放松一下神经。当他们走上山坡,穿过树林时,他动作麻利地卷好了大麻烟。
阿骨舔了舔嘴唇:“你没有那种更刺激的玩意儿吗?”
“你这段时间用的是什么,阿骨?”
“一种小红糖,时不时就来一点,你懂的,我是想让头脑保持清醒。”
怪不得呢。原来阿骨成了瘾君子。
“我们这里没有,”神甫告诉他,“没有人用这种东西。”而且不管谁吸食,我都会马上把他赶走,连让他喘息的时间都不给。
神甫点燃了大麻烟。
他们走到停车的空地时,阿骨说:“就是它了。”
一开始,神甫看不出这是什么。看起来像是卡车,但它是什么车型呢?它的漆色很艳丽,呈亮红色和黄色,车身上有一幅画,上面画着一个喷火的怪物,旁边写着几个字,这些字的笔法也很艳俗。阿骨知道神甫不识字,他说:“上面写着‘龙之口’,这是一辆嘉年华卡车。”
神甫明白了。有很多小型嘉年华设备是安装在卡车上的。卡车发动机为正在使用的设备提供电力,用完之后,零件就会折叠起来,装在卡车里,运送到下一个地点。
神甫把大麻烟递给他,说道:“这是你的吗?”
阿骨深吸了一口,将烟放下来,突出烟雾,然后说道:“我靠这个讨生活已经有十年了,但是它需要修理一下了,我没钱修理,所以得把它卖了。”
神甫现在明白他想做什么了。
阿骨又吸了一口大麻烟,但是没有把烟递回去:“它应该值一万五千美元,但是我就要一万好了。”
神甫点了点头:“听起来还挺划算的呢……对有些人来说。”
“你们或许应该买下来呢。”阿骨说。
“我要这种玩意儿做什么,阿骨?”
“这是一笔不错的投资。要是你们哪年收成不好,你就可以开着这辆卡车出去赚点钱了。”
他们有收成不好的年份,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他们对天气一点办法也没有。但是保罗·比尔总是愿意让他们赊账。他相信公社的理想,即使自己没办法践行。而且他知道,来年总是会有好收成的。
神甫摇了摇头:“没门。但是我祝你好运,老伙计。你接着找吧,会找到买家的。”
阿骨肯定知道事情不会这么顺利,但是他还是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嘿,神甫,老实跟你说吧……我现在情况不妙。你能借我一万刀吗?这样我就能缓过来了。”
你的意思是,这样你就能痛痛快快地过一把瘾了。然后,用不了几天,你就会完全回到原点。
“我们没钱。”神甫告诉他,“我们这儿不用钱的,你不记得了吗?”
阿骨面露狡猾的神情:“你肯定藏了私房钱的啦,别装了!”你觉得我会告诉你吗?
“抱歉,兄弟,帮不上忙。”
阿骨说:“太打击我了,兄弟。我的意思是,我真的遇到麻烦了。”
神甫说:“还有,你不要背着我去问斯塔尔,因为你问她也没用。”他的话中透出一股狠劲,“你听到了吗?”
“听到了,听到了,”阿骨说着,脸上露出害怕的表情,“冷静,神甫,哥们儿,冷静。”
“我很冷静。”神甫说。
神甫整个下午都在担心梅兰妮,担心她改变主意,决定回到丈夫身边,或者纯粹出于恐惧而开车逃跑。如果是这样,他就完了。他跟公社里的任何人都没有办法解读迈克尔·奎尔克斯的光盘数据,找出明天该在哪里安放地震振动器。
不过,夜幕降临的时候,她出现了,这让他大大松了一口气。他把花儿被拘留的事情告诉了她,还提醒她,公社里有一两个人想把责任归咎于梅兰妮和她的漂亮衣服。她说,她会从免费商店里拿一些工作服。
晚饭过后,神甫去了颂的小屋,想拿她的吉他。“这个东西,你最近在用吗?”他礼貌地说。他从不会说:“我能不能借用你的吉他?”因为从理论上讲,所有的财产都是公社集体所有,所以吉他既是他的,也是她的,尽管这是她亲手做出来的。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每个人都会事先征求同意。
他跟花儿坐在自己的小屋外,开始给吉他调音。灵灵在一旁充满警觉地看着,仿佛它也要学弹吉他。“大多数歌曲都有三个和弦。”神甫开始授课,“你只要知道三个和弦,那么十首歌曲当中,有九首你都会弹了。”
他给她演示了C和弦。她费劲地用柔软的指尖按弦,他在暮光中仔细看着她的脸:她有着完美的皮肤、深色的头发,一双绿色的眼睛跟斯塔尔很像,每当神情专注的时候,就会微微皱着眉头。我必须活着,为了照顾你。
他想起自己在这个年纪的时候,已经是个罪犯了,不仅经验丰富,而且技巧高超,内心因暴力而冷酷,对警察充满了憎恨,擅长选择好欺负的普通公民作为抢劫对象。十三岁的时候,我已经走上了邪路。他决心不让花儿跟他一样。她是在一个充满爱与和平的公社里长大的,没有被外界的尘世污染。当年,污浊的世界腐蚀了小里奇·格兰杰的心灵,在他开始长胡子之前,就把他变成了地痞流氓。你会平安无事的,我会守护你。
她弹奏了C和弦。神甫意识到,自从阿骨来了之后,有一首歌曲就一直回荡在他的脑海里。那是一首20世纪60年代早期的民歌,斯塔尔一直很喜欢这首歌。
带我去看监狱
带我去探监
带我去看囚犯
那个生活失去光彩的囚犯
“你小时候,你妈妈经常给你唱一首歌。我来教你弹这首歌。”他说着,从她手里拿过吉他,“你还记得吗?”他唱道:
我会带你见一个小伙子
原因有很多
他的脑海里清清楚楚地浮现出斯塔尔当年的歌声,那歌声和现在一样低沉而性感。
对于你我来说
去那里,唯独不是为了钱
对于你我来说
神甫跟阿骨差不多大。阿骨的死期就快到了,神甫对此确信不疑。很快,那个女人就会带着小孩离开他。他会不惜饿着肚子来满足自己的毒瘾。他可能会吸毒过量,或者用劣等毒品来毒害身体,说不定他会干脆滥用自己的身体系统,直到身体失常,患上肺炎。总有一天,他会死去。
如果我失去这个地方,我会落得跟阿骨一样的下场。
就在花儿费劲地弹奏着A小调和弦的时候,神甫带着好玩的心态想象着自己回归正常社会后的生活。他幻想着自己每天去上班,购买短袜和翼尖鞋,在家里添置一台电视和一台烤面包机。这样的想法让他作呕。他还从来没有体验过光明正大的生活,从小在妓院长大,在街头接受教育,曾经做过短暂的灰色生意,大半辈子都在领导一个与世隔绝的嬉皮公社。
他想起自己曾经有过一份正儿八经的工作。十八岁的时候,他曾经为詹金森夫妇工作,这对夫妇在街边开着一家酒水店。那时候,他觉得他们很老,不过现在回过头来想想,他们那时候也就五十来岁吧。他本来打算的是,只要知道了他们放钱的地方,他就不在那儿干了。到时候把他们的钱偷了就行。但是后来,他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
他发现,他的计算能力强得吓人。每天早上,詹金森先生都会把总计单位是美元的零钱放进收银机里。顾客购买酒水,需要找零的时候,神甫要么自己给他们找零,要么就会听到店里的员工声音洪亮地报出价格:“罗伯托太太,一共二十九美元。”或者“找您三美元,先生”。这些数字似乎会在他的大脑里自动相加。一天下来,神甫总是能精确地知道柜台到底有多少库存现金。在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不需要点钱,就能告诉詹金斯当天的营业总额。
当詹金斯在电话上与销售员交谈时,他会侧耳倾听。通过这种方法,他很快就知道了店里每一款酒水的批发和零售价。从那以后,他脑子里的“自动收音机”就会计算每笔交易的利润,他震惊地发现,詹金斯竟然可以赚这么多钱,而且不用偷别人的东西。在他的指示下,詹金斯夫妇的酒水店一个月内遭到了四次抢劫。接着,他向他们提出,要把这家店盘下来。他们没有答应。于是,他安排了第五次抢劫,而且这一次还让詹金斯先生挨了拳头。这件事情之后,詹金斯先生接受了他的提议。
神甫从社区的高利贷者那里借了钱,用店里的营业收入给詹金森先生分期付款。虽然他不识字,也不会写字,但他总是对财务状况知根知底。没有人骗得了他。有一次,他雇用了一个看起来很体面的中年女子,这名女子每天都会从“收音机”里偷一美元。到了周末,他从她的工资里扣减了五美元,把她打了一顿,警告她不要再回来。
短短一年以内,他就开了四家分店;两年以后,他开了个酒水批发仓库;过了三年,他成了百万富豪;到了第四年末,他成了逃犯。
他有时候会想,假如当初他还清了高利贷,老老实实地让会计给国内税务局报账,就他所受的欺诈指控跟洛杉矶警察局(LAPD)达成认罪辩诉协议,说不定到了现在,他就能有一家像可口可乐那么大的公司,住在比弗利山庄【21】 的一栋豪宅里,家里有一个园丁,一个泳池清洁工,还有一座能停五辆车的车库。
但是在兀自想象的过程中,他知道,这种情况永远不可能发生。这不是他。那个穿着白色浴袍,走下楼梯,气定神闲地命令女仆给他榨橙汁的人,长着别人的面孔。神甫永远无法生活在一个四平八稳的世界。他总是适应不了规则,他永远不会甘于屈居人下。所以他必须生活在这里。
在银河谷,我制定规则、改变规则,我就是规则。
花儿告诉他,她的手指疼。
“那就该休息了。”神甫说,“你要是愿意的话,我明天再教你弹一首曲子。”如果我还活着的话。
“你弹吉他的时候,手指不疼吗?”
“不疼,不过这只是因为我习惯了。等你练习了一段时间以后,你指尖的皮肤就会变硬,就像你脚跟的皮肤一样。”
“诺埃尔·加拉格尔是不是也是这样?”
“如果诺埃尔·加拉格尔是个流行吉他手的话……”
“那当然!他是绿洲乐队的成员啊!”
“哦,那他指尖的皮肤就是硬的。你觉得你以后想当音乐家吗?”
“不想。”
“说得挺干脆的嘛,你有别的想法?”
她看起来一副心虚的样子,仿佛她知道他不会同意,但是她鼓起勇气说:“我想当作家。”
他也不知道该对此作何感想。你老爸永远也读不了你的作品。但是他还是装出一副很热忱的样子:“那太好了!什么样的作家?”
“给杂志写稿子。应该是像《少年》这类杂志吧。”
“为什么?”
“那样就可以见到明星,采访他们了,还可以写一些关于时尚和化妆的文章。”
神甫咬着牙齿,尽量不让自己的厌恶显露出来:“好吧,总之我还是挺支持你当作家的。如果你写诗和小说,而不是写杂志稿的话,你还是可以住在银河谷的。”
“是啊,可能吧。”她带着怀疑的口气说。
他看得出她不打算在这里生活。但是她现在还太小,不懂事。等到她长大了,可以自己做决定了,她或许就会有不同的看法。希望如此。
斯塔尔走了过来。“该去听特鲁斯的节目了。”她说。
神甫把吉他从花儿那里拿了过来。“快去睡觉吧。”他说。
他和斯塔尔向停车的圆形空地走去,半路上把吉他放到了颂的小屋。他们发现梅兰妮已经在那里了,坐在CUDA的后座上,听着收音机。她已经穿上了从免费商店那里拿来的亮黄色衬衫和蓝色牛仔裤。这身衣服对她来说太大了,她已经把T恤塞进了裤子里,用皮带把牛仔裤系得紧紧的,衬托出自己的小蛮腰。她还是性感得要命。
约翰·特鲁斯说话时有降调的鼻音,听众很容易被催眠。他的强项就是把听众真心相信,却又羞于承认的事情大声说出来。他所说的大多是些标准的法西斯主义问题,比如,艾滋病是对罪恶的惩罚;不同的人种拥有不同的智力水平;这个世界需要的是更严格的纪律;所有的政客都愚蠢而腐败。神甫猜想,他的观众应该是那种肥胖的白人,这些人所有的见识都是从酒吧里听来的。“这个人,”斯塔尔说,“他身上集中了我所讨厌的所有美国人的气质:心怀成见,假装高尚,虚伪做作,自以为是,而且真的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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