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一更·吃社会虾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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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浅海栖息就是不如在深海安稳。
因为时不时游过去的海洋生物,总是有意无意地撩拨于归洋的心弦,勾.引着他收入囊中。
尽管他已经吃饱了,但是一看到没吃过的海洋生物,就忍不住想抓一头来尝尝。
尤其是看到一头大龙虾的时候。
龙虾肉质肥嫩,味道鲜美,是一种珍贵的食材。
可惜价格不菲。
于归洋吃过几次,对那味道念念不忘。
还有一点,就是小龙虾跟龙虾可不是一个物种。
小龙虾学名叫克氏原螯虾,喜欢栖息在浅滩淤泥等容易出现重金属污染的地方,是出了名的“脏”。
龙虾却大部分栖息在近海海底或岸边,对水质也有着一定的要求。
眼看着一头四五十公分的龙虾就从他眼皮底下游过,他馋得都快流口水了。
那什么,他正在长身体嘛,需要多多补充营养。
再说了,龙虾这玩意儿又不占肚子,不至于让他消化不良。
蠢蠢欲动的于归洋瞄了一眼池渊,海底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劳累了一天的人鱼大哥已经准备休息了。
而池渊一旦休息,一定会拉上他一起。
别急着睡,起来嗨啊。
要不人鱼大哥你在这等我,我去去就来。
等是不可能等的,池渊哪里放心让小人鱼自己到处乱跑,小人鱼到哪他都要跟着。
这也一度造成了于归洋的困扰。
生物都是需要新陈代谢的,人鱼也不例外,在他们布满鳞片的尾巴上面,也有着用以排泄的器官。
咳咳,这方面构造人鱼和人类大致相同。
有区别的地方在于,人鱼的小腹下方有一个泄殖孔,里面是人鱼的泄殖腔。
于归洋毕竟是海洋生物学家,在穿越之初,就对自己的身体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他发现人鱼的泄殖孔并不明显,平时有鳞片遮挡,有需要的时候则可以控制这个部位的鳞片打开。
嗯,然后就可以嘘嘘了。
目前他尚不知道人鱼是如何繁殖的,以及雌人鱼的泄殖腔是否和雄人鱼一样。
这将会是他以后重点研究的两个方面。
有点扯远了,反,反正就是他在嗯嗯的时候,池渊一点也不知道避讳一下,明明他每次都会尊重人鱼大哥的隐私。
他倒是想偷偷解决,可是池渊的警惕性太强了,每次他想溜去方便一下,身后就会跟着一条监工的人鱼。
呜呜呜,他的颜面荡然无存!
后来,他也想到了方法对付池渊。
那就是大大方方让池渊看。
只要他不尴尬,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甩不掉池渊这条人鱼尾巴的于归洋,自然也死了这条独自逮龙虾的心。
他牵起池渊的大手,用充满期待的眼神盯着他。
池渊还能怎么样?
当然是跟着走了。
循着龙虾的足迹,他们来到了龙虾栖身的洞穴。
龙虾普遍有掘洞的习惯,大部分龙虾喜欢把家安在水草之间,这点倒是和雀尾螳螂虾很相似。
水草的遮掩可以帮助它们躲避敌害,加上它们昼伏夜出的习性,想要逮住它们可不容易。
可惜的是,它们遇到了池渊和于归洋这两条人鱼。
在没有遇到于归洋之前,池渊是不爱费劲去抓这种带壳的生物的。
原因很简单,肉太少,他又不会剥壳。
捕捉龙虾费时费力,吃起来更是满嘴都是壳,还不如捕猎其他海洋生物。
但现在不同了,有了于归洋这狗头军师,加上池渊对小人鱼的百般宠爱,这些被他们碰见的带壳生物们可算是遭了殃。
龙虾是掘洞高手,大型龙虾挖的洞穴普遍超过一米深。
不过区区一米多深,可不会让贪吃的于归洋束手无策。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于归洋的办法就是看向了池渊。
嗨呀,他但凡手里有点工具,譬如网子、铁锹什么的,都会自己动手。
这荒郊野岭的,上哪去找趁手的工具?
再说了,池渊就是他最好的工具,你说对吧人鱼大哥?
池渊直接用行动证明,他就是小人鱼用得最趁手的工具,谁都无法代替。
没有任何的花里胡哨,池渊单手探入龙虾挖好的洞穴中,直到再也无法继续深入的时候,便往内侧发力。
松软的土壤被他轻松刨开,带出不少藏在泥土中的甲壳生物。
它们吓得到处乱窜,生怕被这条恐怖的人鱼拆吃入腹。
此时,龙虾辛苦挖掘的洞穴几乎被池渊破坏了,狭窄的洞穴上半部分成了一个大坑。
池渊如法炮制,继续把手往下伸,另一只手就撑在大坑底部,继续搜寻这头藏在洞穴里的大龙虾。
没了洞穴的荫蔽,这头大龙虾毫无意外成了池渊的囊中之物。
他面沉如水,一抬手就把身上还带着泥土的龙虾拽了出来。
于归洋兴奋地鼓掌,池渊太厉害了,就没有什么能难倒他!唉,于归洋转念一想,他跟池渊是不是太过分了。
刨了人家辛辛苦苦挖好的家不说,还得寸进尺要吃它的肉。
可怜的大龙虾!
他会让它走得痛快一点。
愿天堂没有人鱼,阿门。
池渊手里的这头龙虾叫做密毛龙虾,长约四十公分,至少有八斤重。
不过掐头去尾去壳,估计也就三四斤。
它的身上布满了土黄色的斑点,因此也被称为纹身龙虾。
这头龙虾大概想不到,即便有了纹身,成了一头社会虾,还是难逃被捕捉的命运。
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遇到人鱼,以它的个头和凶猛程度,在这浅海也能横着走。
于归洋怕这社会虾乱动,锋利的足会划伤他和人鱼大哥,索性给它来了个分头行动。
拔掉社会虾的头以后,他便开始处理它的足。
大多数龙虾的脚是不怎么好吃的,不像螃蟹,步足还能尝个味。
但是密毛龙虾不一样,别看它的腿又长又细,但里面是有肉的,甚至可能比龙虾本体还要好吃。
嘴馋的于归洋直接把处理好的一根社会虾腿放进嘴里咀嚼。
吸是吸不出来的,得把壳咬烂才能吃到里面的肉。
他也给了池渊一条腿。
池渊就实诚多了,见小人鱼把腿放进嘴里,他也跟着这样做,然后把壳和肉一起吃了。
于归洋:……怪我,都怪我。
他好笑地把咬烂的壳吐掉,露出内里粉嫩的肉。
想不到吧,他吃了,他装的。
不过人鱼大哥是本次逮龙虾的大功臣,这第一口肉该给他吃,没毛病!
池渊这次倒没有拒绝。
因为他刚刚连同壳一起吃了,尝不出腿肉里的味道,便以为密毛龙虾的足不好吃。
结果于归洋刚喂他一口,他惊讶的目光就投向了于归洋。
好吃吧,他以前就听别人说过,密毛龙虾的腿像是扇贝里的贝柱,虽然少又难吃,但滋味绝佳。
这里的难吃,是指足肉难取。
于归洋自己也尝了一口,龙虾腿的肉是不多,但是只凭那一点点,就足以称得上是山珍海味。
这让他对密毛龙虾的本体充满了期待。
想想看,连脚都这么好吃,身体能差到哪去?
虾头被掰断后并没有被他丢弃,龙虾和小龙虾不一样,龙虾的脑袋里没有小龙虾那么多的脏东西。
所以说头里面的黄也是能吃的,而且不必担心里头有重金属残留。
该说不说,密毛龙虾的头壳非常鲜艳,中间的关节处还泛着蓝光,看着就倍儿有食欲。
里面的黄不多,他跟池渊一人一口分掉了,虽说比不上蟹膏那样鲜甜绝伦,但也足够抚慰味蕾。
好吃好吃!
接下来就该进入正餐了。
于归洋熟练地剥开龙虾壳,一点一点地取出内里的龙虾肉。
密毛龙虾的肉晶莹剔透,带着淡淡的黄色,是龙虾最新鲜的颜色。
再把虾线取出,大功告成。
他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
入口是龙虾独有的爽滑,轻轻一咬,能感觉到虾肉的肉质纤维被他尽数咬断,嫩滑之中带着一点点爽脆。
这口感就像在吃小王的触须爪爪。
不好意思小王,希望没有打扰你的在天之灵。
实在是这口感太好了,让他忍不住想起了之前吃过的大王酸浆鱿。
社会虾的口感和小王相似,味道也不分伯仲。
它的肉味道鲜甜爽口,更因为密毛龙虾富含脂肪,使得它本身的滋味愈发甘甜肥美,一口下去满嘴生津。
爱了爱了,这个味道他吹爆!
他赶紧给池渊喂了一口,生怕自己一个没忍住都吃了。
夜宵的时光总是快乐又短暂。
于归洋摸了摸不争气的肚子,好气哦,为什么他这么快就饱了?
他也好想像人鱼大哥饭量那么大啊。
池渊摸了摸小人鱼的头以示安慰,他也同样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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