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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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座俯瞰国王大道的丘陵上,搭起了一张原松木做成的折叠长桌,其上铺好了金黄桌布。泰温公爵的大帐就在桌旁,红金相间的大旗飘扬于长竿之上,而他本人便是在此与手下重要骑士和诸侯共进晚餐。
提利昂到得有些迟,他骑了一整天马,此刻浑身酸痛,摇摇摆摆地爬上缓坡,朝父亲走去,心里十分清楚自己是何等滑稽模样。这天的行军路途漫长,令人精疲力竭。今晚他打算喝个酩酊大醉。时间已是黄昏,空气中满是流萤,仿佛有了生命。
厨子正端上当晚的主菜:五只烤得金黄酥脆,嘴里含着不同水果的乳猪。闻到香味,他口水都流了出来。“不好意思,我迟到了。”他一边说,一边在叔叔身边的板凳上坐下。
“提利昂,我看还是让你去埋葬死者好了。”泰温公爵说,“要是你上战场也跟上餐桌一般慢,等你光临,仗都已经打完了。”
“哎,父亲,留一两个农民给我对付总行吧?”提利昂回答,“不用太多,我这个人向来不贪心。”他自顾自地斟满酒,一边看着仆人切猪肉,松脆的皮在刀子下哔啪作响,滚烫的油汁流下来。提利昂已经很久没见过如此美丽的景象了。
“据亚当爵士的斥候报告,史塔克军已从孪河城南下,”父亲一边看着仆人把肉片放进他的木盘,一边说,“佛雷大人的部队加入了他们。此刻敌军就在北边,离我们大概一日行程。”
“父亲,您行行好,”提利昂说,“我正要开始吃呢。”
“提利昂,一想到面对史塔克家那小鬼,你就吓成这样?换成你哥哥詹姆,他只怕会迫不及待想大显身手。”
“我宁可对这头猪大显身手,罗柏·史塔克既没这么嫩,更没这么香。”
负责辎重补给的莱佛德伯爵——一个无趣的家伙——向前一靠:“希望你那群野蛮人不像你一样没用,否则我们精良的装备就白白浪费了。”
“大人,我保证我那群野蛮人会让你的装备物尽其用。”提利昂回答。之前,当他告诉莱佛德需要武器和护甲,用来装备乌尔夫从山上找来的那三百人时,莱佛德的表情活像是别人要他交出自己的闺女。
莱佛德伯爵皱起眉头。“我今天碰见了那个浑身是毛的高个子,那家伙坚持要拿两把战斧。他挑的可都是黑色重钢打造,两面月刃的上等货色。”
“夏嘎喜欢双手操家伙。”提利昂看着侍者把一盘冒烟的烤猪肉放在面前,一边说。
“他自己那柄木斧还挂在背后。”
“我想夏嘎的意思是,三把斧头肯定比两把好。”提利昂伸出拇指和食指探进盐碟,在肉上洒了一大把。
这时凯冯爵士倾身向前:“我们有个想法,开战的时候,打算把你和你那群野人放在前锋。”
凯冯爵士的“想法”通常都是泰温公爵的主意。提利昂原本已拿匕首刺好一块肉,正往嘴边送,一听此言连忙放下。“前锋?”他有些怀疑地重复。若不是父亲大人对他的能力突然产生了敬意,就是打算彻底除掉这个老让他出丑的儿子。至于是前者,还是后者,提利昂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们看起来很威猛。”凯冯爵士道。
“威猛?”提利昂突然惊觉自己像只训练有素的鸟儿一样不断重复叔叔的话。父亲则在旁观看,严加审度,仔细衡量他所说的每一个字。“让我告诉你他们有多威猛。昨天晚上,有个月人部的家伙为了一根香肠,捅死了一个石鸦部的人。所以呢,今天我们扎营时,三个石鸦部的人抓住凶手,割开他的喉咙为同伴报仇。或许他们想拿回香肠,我不确定。波隆好不容易才阻止夏嘎剁掉那死人的老二,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即便如此,乌尔夫还坚决要求对方为这个血债付出赔偿金,可康恩和夏嘎不肯。”
“士兵缺乏纪律,表示指挥官领导无方。”父亲说。
哥哥詹姆总有办法使人忠心追随,甚至赔上性命都在所不惜,提利昂可没这本领。他拿黄金换取忠诚,用姓氏使人服从。“您的意思是,换成个子高点的人,可以多些威严,吓他们不敢乱来,对吧,大人?”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转向弟弟。“若我儿子的手下不愿服从他的命令,那么前锋显然不适合他。毫无疑问,应该让他殿后,负责保护辎重货车。”
“父亲,不需要这么替我着想。”他怒道,“如果您没别的地方给我指挥,就让我来率领前锋。”
泰温公爵打量着他的侏儒儿子。“我可没说让你指挥,你是格雷果爵士的部属。”
提利昂咬了口猪肉,嚼了两下,然后愤怒地吐出来。“我发现自己一点也不饿。”说着他别扭地爬下长凳。“诸位大人,我先告退了。”
泰温公爵点头同意。提利昂转身一跛一跛地走下山丘,心里很清楚身后众人的目光。一阵哄笑传来,但他没有回头,只暗自希望他们最好都被乳猪噎死。夜幕已然低垂,将所有旗帜染成黑色。兰尼斯特军的营地位于河流和国王大道之间,绵延数里。在众多人马和树林之中,非常容易迷路。果不其然,提利昂茫然地走过十几个大帐篷和百余座营火,忽然迷失了方向。萤火虫在营帐间蹿动,有如游荡的星星。他闻到蒜肠的香味,辛辣又可口,令他空空的肚腹饥肠辘辘。他听见远处有人唱起情色小曲,一个女人咯咯笑着从身边跑过,身上只盖了件深色斗篷,一个醉酒的人追在她后面,没两步就被树根绊倒。更远的地方,两名长矛兵隔着小溪,就着渐渐黯淡的天光,练习格挡和突刺的技巧,赤裸的胸膛上大汗淋漓。
无人看他一眼,无人与他交谈,无人注意到他。在他周围,全是宣誓效忠兰尼斯特家族的部属,一共多达两万人的庞大军团。然而他,却孤独无依。
后来,他总算听到夏嘎低沉浑厚的笑声透过夜色轰隆传来,便循着笑声,找到石鸦部过夜的小角落。科拉特之子康恩朝他挥挥一大杯麦酒。“半人提利昂!过来,来我们火边坐坐,跟石鸦部一起吃肉,我们弄到一头牛。”
“我看到了,科拉特之子康恩。”巨大的血红牛尸被架在熊熊营火之上,用一根粗如小树的烤肉叉串起——恐怕那根叉子原本就是一棵小树罢。鲜血和油汁滴落火焰中,两个石鸦部的人合力转着牛。“谢谢你,等牛烤好后叫我一声。”依目前的情形看来,或许能赶在开战前吃到。他继续往前走。
每个部落都生了自己的营火;黑耳部不和石鸦部共食,石鸦部不和月人部共食,而任何部落都不和灼人部共食。他好不容易才从莱佛德伯爵那儿弄来的帐篷,就位于四部营火中间。来到帐前,提利昂发现波隆正和他新来的仆人们喝酒。泰温公爵派来一个马夫和一个贴身仆人照料他起居,甚至还坚持他应该带个侍从。他们围坐在小营火的灰烬旁,在场的还有个女孩:纤细、黑发,看来不超过十八岁。提利昂打量了她一会儿,这才瞥见火烬里的鱼骨头。“你们吃了什么?”
“大人,是鳟鱼。”他的马夫说,“波隆抓的。”
鳟鱼,他心想,烤乳猪。父亲真该死。他有些哀怨地望着鱼骨,肚子咕噜叫。
他的侍从把原本要说的话吞了下去,这孩子很不幸地姓了派恩,波德瑞克·派恩,是御前执法官伊林·派恩爵士的远亲……几乎和他一样沉默寡言,虽然并非没有舌头。某一天,提利昂叫他把舌头吐出来,确定一下。“的确是舌头,”他评说,“哪天你总得学着用。”
今天这种时候,他可没耐性去套那孩子的话。他更怀疑父亲派这小鬼来当侍从,根本是个恶意的玩笑。于是提利昂把注意力转移到女孩身上。“就是她?”他问波隆。
她优雅地起身,从五尺多的高度俯瞰他。“是的,大人,而且她自己会说话,如果您高兴的话。”
他歪歪头。“我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别人叫我小恶魔。”
“我母亲为我取名雪伊,别人也常这样叫……我。”
波隆哈哈大笑,提利昂也不禁扬起嘴角。“那么,就请进帐吧,雪伊。”他为她掀起帷幕,进去之后,燃起一支蜡烛。
军旅生活多少有些补偿,无论在何处扎营,必定有人循踪而至。今天行军结束时,提利昂叫波隆去给他找个像样的营妓。“最好年轻一点的,当然,越漂亮越好。”他说,“如果她今年洗过澡,那最好,如果没有,把她先洗干净。务必告诉她我的身份,以及我是什么德行。”杰克以前通常懒得说明,于是许多女孩初次见到这位她们受雇服侍的贵族少爷时,眼底的神情便油然而生……那是一种提利昂·兰尼斯特这辈子难以忍受的神情。
他拿起蜡烛,把她仔细打量一番。波隆眼光不错:她生得一双雌鹿般的眸子,身形纤细,乳房小而结实,脸上的笑容时而羞怯、时而傲慢、时而邪恶。他挺满意。“大人,要我脱衣服吗?”她问。
“稍等,雪伊,你是处女吗?”
“大人,您高兴的话,就这样想吧。”她故作庄重地说。
“小妹妹,知道真相我才会高兴。”
“是吗?那您得付双倍的钱。”
提利昂认为他们简直是绝配。“我是兰尼斯特家的人,有的是黄金,你会发现我是个很慷慨的人……但我要的不只是你两腿间的东西——当然那个我肯定要。我要你和我一起住,为我倒酒,陪我说笑,每天在我奔波之后替我按摩双脚……而且,不管我留你一天还是一年,只要我们在一起,你就不许跟其他男人上床。”
“很公道。”她伸手向下,抓住自己粗布薄衫的裙摆,流畅地上拉过头,丢到一边。底下除了裸体,空无一物。“大人不把蜡烛放下来,可是会烧到手的。”提利昂放下蜡烛,牵起她的手,轻轻拉拢。她俯身亲吻他,嘴里有蜂蜜和苜蓿的味道,她的手指灵活熟练地找到他衣服的绳结。
当他进入她体内的时候,她用低回的亲密话语和颤抖的喜乐喘息来迎接他。提利昂怀疑她的愉悦是装出来的,但由于她装得非常逼真,他也就不以为意,毕竟这背后的真相他可不想知道。
完事后,当她静静地躺在他的怀里,提利昂才明白自己真的很需要她,或者像她这样的人。自他随哥哥及劳勃国王一行前往临冬城至今,已经快一年没和女人睡过了。而明天,或者后天,他就可能战死,果真如此,他死的时候宁可想着雪伊,也不要想着父亲大人、莱莎·艾林或凯特琳·史塔克夫人。
他感觉到她柔软的胸部靠上自己臂膀,那是一种无比美妙的感觉,在他脑海里突然浮现出那首歌。静静地,轻轻地,他哼唱起来。
“大人,唱什么哪?”雪伊靠着他呢喃道。
“没什么,”他告诉她,“只是我小时候学的一首曲儿罢了。快睡吧,小宝贝。”
待她闭上双眼,呼吸变得深沉而规律,提利昂轻轻地从她体下抽身离去,惟恐打扰她好梦。他浑身赤裸地下床,跨过他的侍从,走到帐篷后去撒尿。
波隆盘腿坐在一棵栗子树下,靠近拴马的地方,睡意全无地磨着利剑;这佣兵似乎不像别人那般需要睡眠。“你在哪儿找到她的?”提利昂一边尿,一边问他。
“从一个骑士手上抢的,那家伙根本不愿放弃她,是你的名字让他改变了主意……当然,还有我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
“好极了,”提利昂苦涩地说,一边甩干最后几滴尿液。“我记得我说的是‘帮我找个妓女’,不是‘帮我找个敌人’。”
“漂亮的早抢光了,”波隆道,“你要想换个没牙的丑婆娘,我很乐意帮你把她送回去。”
提利昂跛着脚走到他身边坐下。“你这话要给我老爸听到,必定被加上无礼放肆的罪名,发配去挖矿。”
“好在你不是你老爸,”波隆回答,“还有一个鼻子长满疱子的,你要么?”
“那岂不伤了你的心?”提利昂回敬,“我就留着雪伊。你不会刚巧注意到那骑士叫什么名字吧?打仗的时候,我可不想让他在我身边。”
波隆霍地起身,动作如灵猫一般迅捷优雅,手心转着剑。“侏儒,打仗时我会在你身边。”
提利昂点点头,他的皮肤裸露在外,觉得夜晚的空气十分温暖。“保我这场仗活下来,要什么奖赏随你挑。”
波隆将长剑从右手抛到左手,然后试着挥了一下。“谁想杀你这种人?”
“我老爸就是一个。他派我打前锋。”
“是我也会这么安排。小矮人举个大盾牌,教他们的箭手头痛死。”
“听你这么一说,我的心情竟大为振奋,”提利昂道,“我一定是疯了。”
波隆收剑入鞘。“毫无疑问。”
提利昂回到帐篷,发现雪伊已经翻身用手肘枕着脸,睡意未消地喃喃说:“我一醒来,大人就不见了。”
“大人这不就回来了么。”他钻进被窝,在她身边躺下。
她探手伸到他畸形的双腿之间,发现他硬了起来。“的确是回来了哟。”她悄声说,同时抚弄他。
他问她是被波隆从谁手上带来的,她说出一个小贵族的随从的名字。“大人,您用不着担心他。”女孩说,手指忙个不休。“他是个不起眼的小家伙。”
“那你倒是说说看,我又是什么?”提利昂问她,“难不成我是个巨人?”
“哎哟,可不是嘛,”她愉悦地说,“我的兰尼斯特巨人。”说完她骑到他身上,一时之间,几乎就让他相信她的话。提利昂微笑着睡去……
……直到被黑暗中震耳欲聋的喇叭声吵醒,雪伊摇着他的肩膀。“大人,”她悄声道,“大人您醒醒,我好怕。”
他有气无力地坐起来,掀开毛毯,号音响彻夜空,狂野而急促,仿佛在喊着:快啊,快啊,快啊。他听见人们的叫喊、枪矛的撞击、马儿的嘶鸣,好在没有打斗。“是我父亲的喇叭,”他说,“这是作战集合令。史塔克军离我们不是还有一天路程么?”
雪伊摇摇头,眼睛睁得老大,面色苍白。
提利昂呻吟着下床,摸索着走到帐外,一边叫唤他的侍从。苍白的迷雾自夜幕中飘浮过来,宛如河面上悠长的白手指。人和马在黎明前的寒气里跌跌撞撞,他们忙着系紧马鞍,将货物运上马车,并熄灭营火。号角再度吹响:快啊,快啊,快啊。骑士们纷纷跃上不住吐气的战马,步兵则边跑边扣上剑带。当他找到波德时,那孩子正轻声打着鼾。提利昂扬腿狠狠地踢了他肋骨一脚。“快把我盔甲拿来,”他说,“动作快。”波隆从雾中跑来,已然全副武装,骑在马上,戴着那顶饱经击打的半罩头盔。“发生什么事了?”提利昂问。
“史塔克那小鬼抢先一步,”波隆道,“他趁夜色沿国王大道南下,就在我们北方不到一里处,全军成战斗阵形。”快啊,号角仿佛在喊,快啊,快啊,快啊。
“叫原住民准备出动。”提利昂缩回帐篷。“我的衣服上哪儿去了?”他朝雪伊叫道。“就那件,不对,是那件皮衣,该死,对对,把我靴子拿来。”
等他穿好衣服,侍从已把他的盔甲排好。这身盔甲实在不起眼。提利昂本有一套上好的重铠,特别精心打造,适合他畸形的身体,只可惜而今好端端放在凯岩城,与他相隔千里。他只好将就一下,在莱佛德伯爵的辎重车辆上东拼西凑:锁甲和头套,一名战死骑士的护喉,圆盘护膝,铁手套和尖角钢靴。其中某几件有装饰,有的则样式普通,通通都不成套,颇不合身。他的胸甲原本是要给个子更大的人穿的;为了对付他那颗不合比例的大头,他们找来一个水桶状的大盔,顶端有根一尺长的三角尖刺。
雪伊协助波德为他扣上扣环和系带。“如果我死了,记得要为我掉眼泪。”提利昂告诉妓女。
“你人都死了,怎么会知道?”
“我就是知道。”
“我相信你会。”雪伊为他戴上巨盔,波德随即将之与护喉相连。提利昂扣上腰带,挂好短剑和匕首,沉甸甸的。这时马夫牵来他的坐骑,那是一头结实的棕色大马,身上的护甲和他一样厚实。他得别人帮忙才上得了马,只觉自己如有千石重。波德递上他的铁木镶钢边大盾,然后是他的战斧。雪伊退开一步,上下打量他一番。“大人您看起来很威武。”
“大人我看起来像个穿着滑稽盔甲的侏儒。”提利昂酸酸地说,“不过我谢谢你的好意。波德瑞克,倘若战事对我方不利,请护送这位小姐平安回家。”他举起战斧向她致意,然后调转马头,飞奔而去。他的肚子里好似打了一个结,绞得很紧,痛得厉害。在他身后,他的仆人连忙开始拔营。朝阳自地平线升起,一根根淡红的手指从东方伸出。西边的天空是一片深紫,缀着几颗星星。提利昂不知这是否会是他今生所见最后一次日出……也不知思索这类事情是否就是怯懦的表现。哥哥詹姆在出战前想过死亡么?
远处响起军号,低沉哀怨,令人灵魂不寒而栗。原住民纷纷爬上骨瘦如柴的山地坐骑,高声咒骂、彼此嘲弄,其中几个明显是醉了。提利昂领军出发时,空气中游移的雾丝正逐渐被东升旭日所蒸发,马儿吃剩的青草上凝满露水,仿佛有位天神刚巧路过,洒下整袋钻石。高山氏族紧跟在他身后,各个部落的人各自追随自己的领袖。
黎明的晨光中,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的军队有如一朵缓缓绽开的钢铁玫瑰,尖刺闪闪发光。
中军由叔叔指挥,凯冯爵士已在国王大道上竖起旗帜。步弓手排成三列,分立道路东西,冷静地调试弓弦,箭支在腰间晃动。成方阵队形的长枪兵站在弓箭手中间,后方则是一排接一排手持矛、剑和斧头的步兵。三百名重骑兵围绕着凯冯爵士、莱佛德伯爵、莱顿伯爵和沙略特伯爵等诸侯及其随从。
右翼全为骑兵,共约四千人,装甲厚重。超过四分之三的骑士齐聚于此,有如一只巨大钢拳。该队由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指挥。提利昂看到他的掌旗官展开旗帜,家徽立即显露:一棵燃烧之树,橙色与烟灰相间。在他身后有佛列蒙爵士的紫色独角兽,克雷赫家族的斑纹野猪,以及史威佛家族的矮脚公鸡等旗号。
父亲大人则坐镇大帐所在的丘陵之上,四周是预备队,一半骑兵一半步兵,多达五千人。泰温公爵向来指挥预备队,身处可将战况尽收眼底的高地,视情形将部队投入最需要的地方。
即便从远处观之,父亲也依旧辉煌耀眼。泰温·兰尼斯特的战甲,连他儿子詹姆的镀金套装与之相比,都会黯然失色,他的大披风由难以计数的金缕丝线织成,重到连冲锋都鲜少飘起,一旦上马则几乎将坐骑后腿完全遮住。普通的披风钩扣无法承受如此重量,取而代之的是一对趴在肩头,相互对应的小母狮,仿佛随时准备一跃而出。她们的配偶是一只鬃毛壮伟的雄狮,昂首立于泰温公爵的巨盔顶,一爪探空,张口怒吼。三头狮子都是纯金打造,镶了红宝石眼睛。他的盔甲则是厚重的钢板铠,上了暗红色瓷釉,护膝和铁手套均有繁复的黄金涡形装饰。护手圆盘是黄金日芒,每一个钩扣都镀上了金。红钢铠甲经过一再打磨,在旭日光芒中鲜亮如火。
这时,提利昂已可听见敌军的隆隆战鼓。他记起上次在临冬城大厅,看见罗柏·史塔克坐在他父亲的高位上,手中未入鞘的长剑闪闪发光。他记得冰原狼自暗处攻来的景象,突然间仿佛又看到它们咆哮着向他扑来,咧嘴露出尖牙利齿。那小鬼会带狼上战场吗?这念头令他大感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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