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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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诺,你还好吧?”莫尔蒙司令皱眉问。

“好吧?”他的乌鸦呱呱叫,“好吧?”

“大人,我很好。”琼恩撒了谎……还特意大声,仿佛这样可让谎言成真,“您呢?”

莫尔蒙又是眉头一皱。“有个死人想杀我,你觉得我能好到哪里去?”他抓了抓下巴。由于长长的灰胡子被火烧到,他便把胡子给割了。新长出来的白色短须使他看起来不仅丑陋了些,老上许多,更显得脾气暴躁。“说实话,你的气色不太好,手怎么样了?”

“正在复原。”琼恩动动自己绑了绷带的手指给他看。扔那堆窗帘造成的灼伤比他预期中严重许多,现在他的右手臂缠满了丝绷带,一直绑到手肘。当时他一点感觉也没有,之后才开始疼痛。他裂开的红皮肤内流出液体,一个个吓人的充血水泡布满指间,大得像蟑螂似的。“学士说会留下疤痕,但除此之外应该没有大碍。”

“手上有疤没关系,在长城这儿,你大多时候都会戴手套。”

“大人,您说的是。”困扰琼恩的不是疤痕,而是其他的事。伊蒙师傅给他喝了罂粟花奶,即便如此,手依旧痛得要命。起初他感觉自己的手仍然着了火,日夜烧个不停,惟有将之插进装满陈雪和碎冰的盆子里才能稍减疼痛。琼恩在床上疼痛难耐,翻滚哀嚎的模样,只有白灵知道,为此他暗自感谢天上诸神。可等真的睡了,他又会做梦,这些梦比手伤还可怕。在梦中,和他厮杀的尸体不仅有蓝眼睛和黑手掌,更有父亲的脸。他可不敢把这个告诉莫尔蒙。

“戴文和哈克昨晚回来了,”熊老说,“和其他人一样,他们没找到半点你叔叔的踪迹。”

“我知道。”昨晚琼恩硬拖着身子去大厅和朋友们共进晚餐,当时大家谈论的都是游骑兵失败的搜查行动。

“你知道,”莫尔蒙咕哝道,“怎么大家什么都知道啊?”他也没期待答案。“看来,总共就那么两个……东西。不管他们是什么,我绝对不承认他们是人。感谢天上诸神。要是再多几个……唉,还是别去想的好。只是我这身老骨头有预感,以后迟早会再碰上这东西,伊蒙师傅也这么说。冷风吹起,夏日将尽,前所未见的寒冬即将来临。”

凛冬将至。对琼恩而言,史塔克家的箴言从未如此阴森,如此充满不祥之气。“大人,”他迟疑地说,“听说昨晚又来了一只鸟儿……”

“是有这么回事。怎样?”

“我想知道有没有我父亲的消息。”

“父亲!”老乌鸦在莫尔蒙肩上走来走去,头上下摆动,嘲弄地叫道,“父亲!”

司令伸手想捏住它的长嘴,但乌鸦跳上他的头,拍拍翅膀,飞过房间,停在窗户上。“就只会吵闹捣蛋,”莫尔蒙咕哝着说,“乌鸦通通这副德行,真不知我养这只讨人厌的鸟做什么……如果有艾德大人的消息,你觉得我会不叫你来么?无论你是不是私生子,你毕竟是他的亲生骨肉。信上说的是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的事。他似乎被从御林铁卫里革职了。他们把他原先的席位给了那条黑狗克里冈,现在赛尔弥正被通缉中,罪名是叛国。那些蠢材派了几个卫士去拿他,结果他宰了两个后逃走了。”莫尔蒙哼了一声,他对那些派都城守卫去对付无畏的巴利斯坦这般武艺超凡之人的看法,溢于言表。“我们这儿森林里有白色鬼影,城里面有不安分的死人行走,结果坐在铁王座上的竟是个小毛头!”他语带嫌恶地说。

乌鸦尖声怪笑:“小毛头!小毛头!小毛头!小毛头!”

琼恩记得熊老对巴利斯坦爵士寄予厚望,如果连他都失势,那莫尔蒙的信还有什么机会上达国王呢?他不禁紧握手指,剧痛却立即从伤口处炸裂开来。“那我妹妹呢?”

“信上既没提到艾德大人,也没说他女儿的事。”莫尔蒙有些恼火地耸耸肩。“说不定他们根本就没收到我的信。虽然伊蒙师傅送了两份抄本,也派他最好的鸟儿带去了,可这种事谁说得准呢?我看八成是派席尔懒得回信。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当然更不会是最后一次。恐怕对君临那些人而言,我们什么也不是。他们只肯告诉我们他们想让我们知道的事,而这些事少得可怜!”

你也只告诉我你想让我知道的事,这些事还更少呢,琼恩愤愤不平地想。罗柏已经号召封臣,率军南进,却没有人告诉他……后来还是念信给伊蒙学士听的山姆威尔·塔利当天夜里偷偷跑来找他,一边轻声细语,一边忏悔自己不该这么做。可想而知,他们一定是认为他兄弟的战争与他无关。然而这却比其他所有事更教他烦心。罗柏正驰骋沙场,他却坐困愁城。无论琼恩如何宽慰自己:如今他的职责所在是与新弟兄们共同防守长城,他依旧觉得自己像个懦夫。

“玉米!”乌鸦又叫起来,“玉米!玉米!”

“噢,给我闭嘴。”熊老告诉它。“雪诺,伊蒙师傅估计你的手多久可以复原?”

“快了。”琼恩回答。

“那敢情好,”莫尔蒙司令拿出一把剑,放在两人之间的桌上,那剑有着黑色金属镶银边的鞘。“喏,到时候你就用这个。”

乌鸦振翅而下,停在桌上,昂首阔步地朝剑走去,一边好奇地歪着头。琼恩犹豫了一下。这究竟是什么,他一点头绪都没有。“大人,这是?”

“之前那场火把剑柄圆头的银给熔掉了,护手和剑柄也被烧毁,唉,干皮革和木头,不烧才有鬼。至于剑本身嘛……你得用热一百倍的火才能伤到剑身。”莫尔蒙把手一挥,连剑带鞘推过粗糙的橡木桌面。“我把其余的部分重新打过了。拿去吧。”

“拿去吧!”乌鸦得意洋洋地附和,“拿去吧!拿去吧!”

琼恩僵硬地伸手拿剑。他用的是左手,因为右手不但绑了绷带,而且伤口未愈,不甚灵活。他小心翼翼地将剑从鞘里抽出,举到眼前。

剑柄尾端的圆球是一块淡白色石头,还加了铅以平衡剑身的重量,圆球雕刻成一只咆哮狼头的模样,眼睛是两小片红榴石。剑柄裹着又黑又软的新皮,未经汗渍和血水沾染。剑身则足足比琼恩惯用的剑长了半尺,前端极尖,既能刺击,亦可挥砍,上面开了三道深深的血槽。“寒冰”是名副其实的双手剑,这把则是一手半,有时也称为“长柄剑”。这柄狼剑似乎比他以前用过的剑都轻。琼恩轻转剑身,看到色泽沉暗的精钢剑身历经千锤百炼所留下的波纹。“大人,这是用瓦雷利亚钢锻铸的剑啊。”他讶异地说。父亲以前时常让他把握“寒冰”,所以他知道这外观和手感。

“没错。”熊老告诉他,“这是我父亲的剑,我祖父传给他的。这把剑在莫尔蒙家族父子相传了五百年,我年轻时也用这把剑,后来我穿上黑衣,便将它传给儿子。”

他将传给儿子的剑给了我,琼恩简直不敢相信。剑刃极度平衡,锋芒一遇光线,立即熠熠发光。“您的儿子——”

“我儿让莫尔蒙家族蒙上耻辱,但他逃亡之前,倒还懂得留下这把剑。我妹妹把剑送还给我,然而每当见到它,就让我想起乔拉的事,所以我把剑收起来,日子一久也就忘了,直到这回在我卧室的灰烬里找到它。原本剑柄尾端是个银制熊头,不过因为经年累月的磨损,早已辨认不出。你用的话,我想白狼比较适合。正好我们工匠里面有个不错的雕刻师傅。”

当琼恩还在布兰那个年纪的时候,也像所有的男孩子一样,梦想着将来干出一番大事业。虽然每次白日梦的细节都不同,但他总想象自己救了父亲一命,事后艾德公爵宣布琼恩已经证明了自己是真正的史塔克传人,并将“寒冰”交到他手中。即便在当时,他也知道这不过是小孩子的玩笑,私生子是绝不可能继承家传宝剑的。如今想起这些,他觉得羞耻。夺走自己兄弟的继承权,这算什么?我没资格接受这把剑,他心想,一如我没资格继承“寒冰”。他动动灼伤的手指,感觉到皮肤底下深层的痛楚。“大人,您让我受宠若惊,可是——”

“小子,少跟我‘可是’。”莫尔蒙司令打断他。“若不是你和你那头狼,我现在就不会坐在这里了。你不仅勇敢……更重要的是,你的脑筋动得快。没错,天杀的,就是用火!我们早该知道,早该想起来。古时也曾有过长夜之劫,唉,八千年虽然久了点……可若是连守夜人都不记得,还有谁会记得呢?”

“谁会!”聒噪的乌鸦跟着叫,“谁会!”

那天晚上,诸神确是听见了琼恩的祈祷;尸鬼的衣服一着火,其瞬间便被烈焰吞噬,仿佛它的皮肤是蜡油,骨头是干柴。琼恩只需闭上眼睛,依然可以见到那具尸体踉跄着走过书房,四处碰撞家具,挥舞双臂拍打火焰的景象。萦绕心头久久不去的是那张脸:四周为火围绕,头发如稻草燃烧,坏死的肌肉一块块熔解滑落,露出下面的颅骨。

不管驱使奥瑟的是何种恶魔力量,都已被烈火赶走;他们在余烬堆里找到的那团扭曲东西,只不过是烤熟的人肉和烧焦的骨头罢了。然而在他的噩梦里,它又再度到来……这次冒火的尸体生着艾德公爵的容貌,焦黑爆突的是父亲的皮肤,如结冻眼泪般流下脸颊的是父亲的眼睛。琼恩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做这种梦,也不了解这代表的意义,他只是吓坏了。

“一剑换一命,够便宜了。”莫尔蒙总结。“快拿去,别再跟我啰唆,听懂了没?”

“是,大人。”琼恩抚摩着柔软的皮革,这把剑似乎迫不及待地渴望他的掌握。他明白,这是莫大的荣耀,他也的确非常感激,可是……

他不是我父亲,这个念头毫无预警地跃上琼恩心头。艾德·史塔克公爵才是我父亲。我永远不会忘记他,无论别人给我多少把剑,我都不会。但他怎么能对莫尔蒙司令说他梦想的是另一个人的剑呢……

“我也不想听什么客套话,”莫尔蒙道,“所以把道谢都省了吧。用实际行动证明你珍惜它,比说多少废话都管用。”

琼恩点点头。“大人,这把剑可有名讳?”

“以前是有的。名叫‘长爪’。”

“长爪!”乌鸦大叫,“长爪!”

“长爪,好名字,”琼恩试着挥砍了一下。虽然左手持剑,难看又笨拙,但宝剑仿佛能凭着自己的意志划破空气。“狼和熊都有爪子。”

熊老听了似乎很高兴。“我也这么想。我看你得把剑背在背后。这剑太长,没法佩在腰际,至少在你再长高个几寸之前是这样。还有,你好好练习一下双手攻击。等你的手伤痊愈,可以找安德鲁爵士教你几招。”

“安德鲁爵士?”琼恩不记得这个名字。

“安德鲁·塔斯爵士。他正从影子塔赶来,他是我们的新任教头。艾里沙·索恩爵士昨天早上到东海望去了。”

琼恩放下剑。“为什么?”他傻傻地问。

莫尔蒙哼了一声。“你以为呢?当然是我派他去的。他身上带着杰佛·佛花被你那白灵咬断的手。我命令他搭船去君临,将手呈报给小鬼头国王看看,这总该能吸引乔佛里的注意吧……何况艾里沙爵士出身既好,又是正式册封的骑士,朝廷里也有旧识,应该不至于像其他穿黑衣的‘乌鸦’弟兄般受到冷落。”

“乌鸦!”琼恩觉得乌鸦的口气有些愤慨。

“总之呢,”总司令不理会乌鸦的抗议,续道,“如此一来你和他就自然隔开了几千里,也不显得我偏袒。”他伸出一根指头指着琼恩的脸。“但是,别以为这代表我赞同你在大厅里胡来。勇气虽然可以弥补相当程度的愚蠢,但无论你现在几岁,都不是小孩子了。这是把成年人的剑,也只有成年人才配用它。我希望你好自为之。”

“是,大人。”琼恩把剑收回镶银边的剑鞘。虽说这并非他梦想的剑,但依然是件贵重的礼物,而将他自艾里沙·索恩的恶意侮辱之中释放出来,更是高贵之举。

熊老搔搔下巴。“我都忘记刚长出来的胡子有多痒了。”他说,“唉,也罢。你的手能工作么?”

“可以,大人。”

“那敢情好。今晚会很冷,我要喝点加料的热葡萄酒。帮我找瓶红的,不要太酸,香料也别省。还有,你去跟哈布说,他要是敢再给我送煮羊肉来,我就把他给煮了。上次的后腿肉整个是灰的,连鸟都不吃。”他用拇指搓搓乌鸦的头,鸟儿发出一声满足的咕噜。“你去吧,我还有事要忙。”

他佩着宝剑走下高塔楼梯,站在壁龛里的守卫微笑着看他。“真是把好剑。”其中一人说。“雪诺,干得漂亮,”另一个人告诉他。琼恩逼自己也对他们微笑,然而他心底却没有笑意。他知道自己应该高兴,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的手隐隐作痛,口中有愤怒的味道,可他说不出自己究竟是对谁生气,或是为何生气。

如今莫尔蒙总司令改住国王塔,琼恩出塔时,发现五六个朋友正鬼鬼祟祟地等在外面。他们在谷仓门上挂了个箭靶,装作练习箭法,但他一眼就知道他们别有企图。他前脚刚落地,派普便叫道:“嘿,快过来让咱们瞧瞧吧!”

“瞧什么?”琼恩说。

陶德溜过来。“当然是你的红屁股啰,还有什么?”

“那把剑,”葛兰说,“我们想瞧瞧那把剑。”

琼恩用充满责难的眼光扫视他们。“原来你们都知道。”

派普嘻嘻笑道:“我们可不像葛兰那么笨。”

“你明明就笨,”葛兰坚持,“你比我还笨。”

霍德有些歉疚地耸耸肩。“剑尾的圆球是我和派特一起雕的,”这位工匠说,“红榴石则是你朋友山姆从鼹鼠村带回来的。”

“我们知道得比那更早哩,”葛兰说。“路奇在唐纳·诺伊的锻炉边帮忙,熊老拿烧坏的剑去的时候他刚好在场。”

“快把剑拿出来!”梅沙坚持。其他人也跟着起哄。“拿剑来!拿剑来!拿剑来!”

于是琼恩抽出长爪,左右旋转,让他们好好欣赏。长柄剑身在苍白的日光下闪耀着阴暗而致命的光泽。“这是瓦雷利亚钢呢。”他严肃地表示,努力装出应有的快乐和骄傲。

“我听说啊,从前某人有把瓦雷利亚钢打的剃刀,”陶德说,“结果他刮胡子的时候把头给剃掉了。”

派普嘿嘿一笑。“守夜人虽有几千年历史,”他说,“但我敢打赌,咱们雪诺大人肯定是头一个把司令塔给烧掉的人。”

众人哈哈大笑,连琼恩也忍俊不禁。其实他引起的那场火,并未当真烧毁那座坚实的石砌高塔,只是把塔顶两层楼的所有房间,也就是熊老的居所,给烧得一干二净。大家对于损失倒是不以为意,因为这场大火同时也烧毁了奥瑟的杀人死尸。

至于那个生前叫做杰佛·佛花,原本是游骑兵,后来只剩一只手的尸鬼,也被十几个弟兄剁成碎片……然而它却先杀死了杰瑞米·莱克爵士及其他四人。杰瑞米爵士本已砍下它的头,可依旧没能阻止无头尸鬼拔出他的匕首,深深插入他的肚腹。遇上早已死亡,怎么也不会倒下的敌人,无论力量还是勇气都没有太大用处;武器和护甲,所能提供的保护也殊为有限。

这个悲惨的念头,使得琼恩原本脆弱的心绪更加恶劣。“我要去找哈布,请他安排熊老的晚餐。”他唐突地对大家宣布,然后将长爪插进剑鞘。他知道朋友们是一番好意,可惜他们不懂。这实在不能说是他们的错:他们用不着面对奥瑟,没有亲眼目睹那双死人蓝眼的惨白光芒,没能感受到死人黑手指的冰冷,自然更不关心三河流域的激烈战事。既然如此,又怎能期望他们了解呢?他唐突地转身,闷闷不乐地大步离去。派普在身后叫他,但琼恩没有理会。

火灾之后,他们让他搬回倾颓的哈丁塔,住在他以前那间旧石室里。当他回到房间时,白灵正蜷缩在门边睡觉,但他一听见琼恩的靴子声,便抬起头来。冰原狼的红眼睛比红榴石还要沉暗,比人眼更睿智。琼恩蹲下来,搔搔他的耳朵,给他看剑尾的圆球。“看,是你呢。”

白灵闻闻石雕,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琼恩微笑着告诉小狼:“荣耀归你所有。”突然间,他回想起自己在晚夏的雪地里找到他的经过。当时他们带着其他小狼正要回去,可琼恩听见了别的声音,回头看去,只见雪地里的他一身白毛,几乎无从分辨。“他就孤身一个,”他心想,“离兄弟姐妹远远的。他与众不同,所以被他们赶走。”

“琼恩?”他抬起头。两颊通红的山姆威尔·塔利站在他面前,局促不安地发着抖,全身紧紧裹在厚重的毛皮斗篷里,仿佛即将进入冬眠。

“山姆,”琼恩起身。“怎么了?你也想看看那把剑么?”大家都知道,山姆自然不例外。

胖男孩摇摇头。“我曾经是我父亲的宝剑传人,”他悲戚地说,“那把剑叫‘碎心’。蓝道大人让我拿过几回,可我每次都很害怕。剑是用瓦雷利亚钢铸成,美丽异常,也锋利异常,我怕会伤到妹妹们。现在狄肯是它的传人了。”他在斗篷上擦擦手汗,“我……嗯……伊蒙师傅要见你。”

还不到换绷带的时间。琼恩狐疑地皱眉质问:“他找我做什么?”看着山姆可怜兮兮的模样,答案已经不问自明。“你跟他说了,是不是?”琼恩怒道,“你跟他说你告诉我了。”

“我……他……琼恩,我不是故意的……是他问的……我的意思是……我觉得他根本就知道,他看得见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他的眼睛早就瞎了。”琼恩嫌恶地大嚷,“我自己认得路。”说完,他径自走开,留下目瞪口呆的山姆站在原地发抖。

伊蒙学士正在鸦巢里喂乌鸦,克莱达斯提着一桶肉片,跟着他在笼子间行进。“山姆说您有事找我?”

学士点点头。“是我的意思。克莱达斯,请把桶子交给琼恩,或许他愿意好心地帮我个忙。”驼背红眼的弟兄将桶子递给琼恩,随后赶忙爬下梯子。“只管把肉丢进笼子,”伊蒙指点他。“鸟儿自己明白。”

琼恩将桶子换到右手,左手伸进血红的肉块中。鸦群见状,纷纷发出嘈杂的尖叫,在铁栏里飞来飞去,拍动漆黑如夜的翅膀击打着金属鸟笼。肉被切成比指节大不了多少的小碎块,他抓起满满一把血红肉片丢进笼中,尖叫和振翅声立刻愈演愈烈。两只体型较大的乌鸦为了争夺一块上好的肉,彼此厮打起来,一时之间羽毛纷飞。琼恩赶忙又抓一把,丢给其中一只。“莫尔蒙大人的乌鸦喜欢吃水果和玉米。”

“那是只很罕见的鸟,”学士道,“大部分的乌鸦虽然也吃谷子,但还是偏好肉类。这不光能让它们强壮,恐怕它们生性就嗜血。在这点上,它们和人类倒是挺像……所以,和人一样,乌鸦的个性也不全然相同。”

琼恩接不上话,只好继续丢肉,不禁纳闷自己为何会被找来。也罢,等老人家觉得时机适当,自然会告诉他。伊蒙学士这个人可是催不得的。

“鸽子虽然也可以训练来递送讯息,”学士续道,“但我们一般所用的大乌鸦不仅强健,体型大,胆子壮,聪明得多,遇上老鹰也更有能力自卫……然而大乌鸦色黑,又以尸体为食,因此有些信仰虔诚的人憎恨它们。你可知道,‘受神祝福的’贝勒曾试图用鸽子全面取代大乌鸦?当然,他没有成功。”老师傅面露微笑,将那双白色盲眼转向琼恩。“只有守夜人比较喜欢大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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