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1-39长宁与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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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是在骗我,我长宁姐姐好好的,她说了要等我回京的!”

吴国公对妻子同神威侯夫人的深厚情谊再清楚不过,那是有时候连他和两个儿子都要退一射之地的亲厚与信任,不过此时他再不为这些吃味,满心只想着安抚妻子。

她一向心神脆弱,受不得哀痛,当年送祖母走时就大受损伤,这次神威侯夫人走得突然,她必然是受不住的。

郑明杰扶着妻子,扶着她脊背帮她顺气,“你先别只顾着哭,你长宁姐姐人若是走了,只怕侯府现在连个主事的人都没有。容之的性子我知道,他此刻恐怕什么都已经顾不上了,你作为她的好妹妹,此刻若是让她连走都无法走得妥善安心,日后还有什么脸面再叫她一声姐姐。”

深知妻子的心性脾气,即便心中不忍,郑明杰还是只能拿这些话来激她,因为她那位长宁姐姐就是这么教她的,身为一家主母,无论何时都要能顶立门户。

若非她手把手带着她教着她立起来,郑明杰相信,他吴国公府不一定能走到现在,即便他再爱她,她若是立不起来,他们的家就没办法成为一个真正能够遮风避雨的温暖港湾。

但她即便辛苦,即便吃力,还是在她长宁姐姐的教导帮扶下站了起来,护好了他们的家,护好了他们的儿子,同样,给了他温暖的支撑。

如果换作是他失了她,只怕天都要塌了,更何况是那个眼里心里只有长宁一个人的裴郁宁。

他一定已经坏到不能再坏了。

安抚好妻子之后,郑明杰将人交给了侯府的老管家,这府里除了男主人,主事人只有他一个,但他毕竟是家仆,很多事由他出面并不合适,若是有吴国公夫人出面,许多事情都会好办很多。

看着妻子即便是哭泣也不失冷静镇定的模样,郑明杰心中叹息,脚步沉重的去往灵堂。

这府里的情况他已经知晓,但就是因为知晓,此刻他才不太愿意去见那位好友。

他怕见到他,更怕他撑不住。

他眼里心里只有她,她一旦不再,他就连想都不敢想,那个人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

但唯一再清楚不过的,是担心与恐惧。

裴郁宁是一柄不详的凶刃,一旦出鞘,必要见血,从前他还有刀鞘佑护,如今失了那柄刀鞘,他只怕会失控。

失控的凶刃,让人恐惧且担忧。

在小灵堂那里,郑明杰见到了满面苦色双眼发红的裴大,见到他,裴大试了几次,到底没说出让他去劝人的话。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现在的大将军劝不了。

他从来不是能被劝得动的人,只除了夫人。

到最后,他不知怎么说起了其他事,“夫人走的前一天,去了玉佛寺,请回了供奉的平安玉。”说着这些的他,脸色惨然。

郑明杰眼皮一跳,心头发紧,他们所有人都知道,裴郁宁每逢出征,那位夫人是必然要送平安玉的。

即便这么多年来他已经有了很多,但每一枚平安玉裴郁宁仍旧看得很重。

就像那年他大破西戎王庭,起因不过是西戎小王子挑衅,一刀斩碎了他的平安玉,于是他率着三千西北军,在王庭草原横扫一月,砍了小王子和西戎王的头颅归来。

即便日后裴郁宁照旧会大破西戎王庭安定西北边塞,但不可否认,他的平安玉被毁确实是那次大胜的引线与开端。

而现在,那本应该是出征前才送给他的平安玉,那位夫人不知出于何种心理,在她走的前一天请了回来。

平安玉她只会送给他,所以,他送了她走,得了她的平安玉,此刻不知心里作何想法。

“容之他,”郑明杰顿了顿,还是问出了口,“夫人走后,他做了什么?”

即便他觉得自己不想听不该知道,但还是必须得问,他不想这么赤.裸裸血淋淋的去看好友的伤口,但此时,他只能看只能问。

裴大眼睛更红,神色也灰败了些,“大将军不眠不休守了夫人七八天。”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抖得厉害,“后来还是府里突然来了个奇怪的和尚,不知怎么就进了主院内室,大将军才被他弄昏送了出来,我们才能给夫人收殓。”

说起这些,这个沙场征战都不曾眼红掉泪的汉子一脸泪水,“大将军醒来后,就要找夫人,谁都拦不住,还是那和尚低声和他说了几句话,人才能好好入棺。”

“然后,大将军就又在灵堂那里站了一天一夜,不吃不喝,谁叫也不理,我们都没办法。”

裴大说完就转过脸去,似是有些控制不住情绪,一天之内,府里两位主子都出了问题,这神威侯府的天都要塌了,他们这些人也没了主心骨。

郑明杰心下苦涩,心间也有些惶然,但此刻仍旧要为两位好友考虑,做下一些事情。

“那个和尚,还在你们府里吗?”他开口询问,“在的话能不能让我见见他,我有事情想要问他。”

裴大点点头,召来一个仆从,领着郑明杰去了灵堂后面的屋子。

那里面,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正闭目敲着木鱼念经,姿态安然闲适,似是丝毫不为红尘烦忧所扰。

“大师,我是这家主人好友,”郑明杰进门行了一个大礼,神色诚挚,“若是大师能帮一帮我这好友,还望不吝赐教。”

以裴郁宁的性子,如果不是这人说的话足够有分量且和他夫人有关,他不会将他的话听进心里。

郑明杰现在只期望,这位大师真有几分本事能解决眼下困境,救他那位好友一命。

虽然不想承认,但他真心觉得,她这一走,带了他的命和魂也一起走了。

他真心怕那个时候的裴郁宁。

老和尚放下木鱼,口宣佛号,道了一声阿弥陀佛,“施主所想,老衲心中明白,但众生各自有道,命数不可改。”

郑明杰完全不明白这人的意思,但命数这两个字着实让人心惊肉跳,于是他问得也是满心忐忑,“大师所说的命数是什么意思?”

老和尚嘴角一点慈悲笑意,“家主人杀星降世,刑克六亲,孤星之命,如今已得半生和暖安宁,该知足了。”

大雍朝佛道盛行,盖因这些和尚们确实有几分本事,郑明杰自己也是佛缘信徒,但猛然听到老和尚的批命,还是大大的吓了一跳。

不过惊吓过后,他就只剩心慌,杀星降世除了裴郁宁不做他想,但那未尽之意是什么意思?

“还请大师明言告知,我这位好友该如何度过眼前困境?”不管命数如何,裴郁宁半生杀戮是事实,但他并非孤星之命,有妻子有儿女,即便儿女不那么亲近不招他喜欢,但他确实有一位爱妻相伴半生,一路行来即便荆棘坎坷,仍旧不离不弃。

老和尚起身走到窗前,推开门窗,外面大雪纷飞,冷寒刺骨,檐廊下白色灯笼摇摇晃晃,孤冷哀戚,入目间全是惨淡白色。

“还请大师指一条明路。”郑明杰再行一次大礼,只望这看似有几分本事的老和尚真能给出一条明路。

“杀星降世,煞气盈天,他拘了她的魂魄,她就走不了,”老和尚回转身,眉间终于多了一丝不忍,“女施主满身福报功德,不该落此下场。”

郑明杰听完不止心头剧震,就连脑子都开始抽抽着疼了起来,难怪,难怪,他那么扣着她的棺材,就是不想放她走。

此刻他已经不想去想这是有人故意妖言惑众或者老和尚别有居心了,郑明杰满脑子都是让人赶紧放了她走。

裴郁宁就算心中再有她,也不能如此行.事。

佛家最相信因果轮回,他自然也信,他这么扣着她,不放她走,决然不是好事!

“大师,”郑明杰嗓音干涩许多,“我这位好友甚是看重他那位夫人,他心智颇坚,无人能劝,还望大师给个解决之法。”

老和尚摇头苦笑,看来也很是为难,“若非不忍那位女施主一身福报功德却被拘于此,我本不愿干涉红尘是非。”

“但若是这样下去,她恐怕即便入了轮回,满身福报功德也只怕消磨殆尽。”

“大师,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郑明杰苦劝,“他定然是放不开她的,还望大师指条明路,别让他走了邪路。”

“杀星降世的将星,他若失控,这世间也会不安稳。”老和尚苦笑,“若非如此,老衲也不会留下。”

“大师的意思是,有解决之法?”郑明杰打起精神。

“法子是有,但同样凶险,以那位的脾性,定然是会同意的,”老和尚脸色多了两分苦色,“我只担忧,那位女施主并不愿同他再续前缘。”

郑明杰心头咯噔一跳,再续前缘这四个字实在太刺耳了,他有点不敢往下听了,只觉得会是可怖之事。

但显然有人不这么想,门口传来有些嘶哑低沉的男声,“你说我听。”

老和尚悲叹一声,重新闭目安坐敲起了木鱼,若非在山中算出世间有大动荡,他本不必出世。

这颗杀星从降世起,他就一直看着他的本命星,结果半生过去,却始终和暖安宁,他只能认为是天意。

天意之下,命数才可改。

如今他来到这里,也是天意,而非命数。

天意如此,他自当顺应天意。

“裴施主,还望不悔。”看着那人坚定眼神,他只能如此劝诫。

裴郁宁站在门前,雪色天光下,他神情冷凝如冰,“只要能同她再续前缘,我绝不悔。”

“痴儿。”老和尚叹息一声,念起了经文。

窗外鹅毛大雪再度纷纷扬扬,掩盖了天地间的一切,只留下满目凄怆白色。

作者有话要说: 发前几章是因为我把设定补完了,原本应该写在第二卷开头的,番外涉及的人物也是第二卷的,不过发都发了,大家爱看不看,反正等举报事件完结之后我就能改了

不过感觉好像要拖上很长时间,对于性子急躁的我而言,感觉好暴躁啊,不过还好,我还是努力码了一章番外

☆、2-3前世番外

幸福归根到底是乏味的, 它是一日一日不断重复的平静日常,是静默无声之下的满足。

幸福的生活会让人变得迟钝而不自知,将一切美好变得变得模糊平凡, 从而让人不知不觉间逾越贪婪之心,跨越不该触碰的界限。

直至有一日, 这种逾越彻底毁了曾经的幸福与平静。

***

成希二十五年,望京城,天降小雪。

这是望京城外的一座温泉庄子,冬日里天气寒冷,京里前来消遣度日的人比往日里更多。

氤氲温泉雾气中, 小雪伴随着北风在泉眼上方化作水滴,落入水面,引起圈圈涟漪。

附近的华美观景亭里,两人对坐,红泥小炉煮酒, 畅谈今朝。

宁静雪夜中,疏林暖酒,梅影横斜,别有一番味道。

“敏之难得今年能回来京城,我们怎么也要好好聚上一聚。”难得见到多年未见的少年好友, 裴祺祯十分开心,因此一早就送了帖子过去请人前来相聚,倒没想到好友如此领情,果真就来了。

当年诸多同窗好友中, 只有余喆这位好友官途坦顺,如今不过才三十一岁,就已官拜二品吏部侍郎,是年轻一代中备受老狐狸们青眼的优秀人才。

即便有再多的人议论他年纪轻轻就升了高位,但私下里谈及这位年轻吏部侍郎的功绩时,还是个个要点头称赞竖大拇指的。

从前朝开始,大商们就不被允许入仕,虽说到了本朝,禁令有些松懈,并未言明商人子弟不许为官,但从开国太.祖到现在的永德帝,商家子弟入仕仍旧困难重重。

商人不可入仕,是官场之中人人心中明了的一道规矩。

即便如今这规矩有所松懈,但朝堂内外官员们仍旧十分抵触,这同之前永德帝支持北地十三行崛起是完全不同意义的事情。

他们可以容忍永德帝另设商市小朝廷掌控国家根基,但却决不允许商人入仕动摇根本。

如此一来,多年来十三行这些人除了在商市上有所作为,但再难有寸进。

不过,无法入得仕途的商家子弟,如今眼光也多不再局限于朝廷之上,而是开始扬帆出海开拓海路,或者远走西南西北,拓展大雍版图,重开盛世商路。

据说神威侯夫人死前曾将裴家在西北经营二十几年的商路双手奉于帝王,还曾交托一封万言书,商路易主这是所有人都看到的,至于万言书,只存在于传说中。

但传说之中,这封万言书曾言及大商们的日后出路,颇得帝王心意,就如今永德帝对大商们开拓盛世商路之举的支持与默认,显然,很可能有这么一封万言书。

毕竟,于商事上,很多人都清楚,这位永德帝和那位骠骑大将军两人是同一个模子行.事,做买卖从来都赔。

在北地十三行未筹建之前,就有小道传言说那位侯夫人是七皇子的钱袋子,但这流言太过失实,很难让人信服。

但在永德帝登基之后,确实没人再敢拿这些银钱之事糊弄他,帝王身边精于商事的人颇多,且每一个都大有来头,想要糊弄这位帝王只会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是心有盘算的众臣们的血泪教训。

如今,就是在这样一个官场中,二十三岁的余喆提出了“农商令”,打开了商人子弟入仕途的一个小缺口。

但即便仅是一个小缺口,仍旧让不少人趋之若鹜。

毕竟从前只是有希望,有可能做官,现在是只要合乎考评条件,必然能做官。

无论是前朝还是本朝,历来重农事,余喆所做的就是给这些商人们指了一条明路,做好农事,再谈进阶之路。

只有重农事,这大雍朝境内四地才会不再缺粮,无论是旱灾洪水抑或地动,朝廷才能施力救人,平四方安宁,得百姓信任,为帝王谋天下福祉。

况且,近些年来因大商们四处开拓商路,很是带回了不少异域奇种,可以说,朝廷内外振兴农事的决心与热情从未如此之高。

即便整体气氛与心态而言,官员们不愿商人子弟入仕,但人与人之间千丝百缕的复杂关系,金银钱财的诱.惑等等,这些都注定了商人子弟入仕本就有极大可能。

而替他们彻底打通了这一坦途的,正是如今官拜二品吏部侍郎的余喆。

因此,无论是南地北地的诸多大商们,还是因农商令获益的各地百姓官员与帝王,在对待这个人上,态度都是褒扬赞誉多过贬低申斥的。

尤其是,余喆联合诸多学子与官员实地考察诸多北地南地商镇,写就的调查书早已呈上御案,传遍天下,但凡只要看过这些调查书的人,就得承认,农商令利大于弊,切实可行。

这是大雍国力再度上升一个台阶的重要契机,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因私心而反对的某些人,甚至在后世可能会被钉上佞幸、昏聩无知的耻辱柱。

这实在是一个国家与一个时代进步的一大举措,是决然朝着光明前进的决心与意志的体现,但凡心中真有家国的人,为着这件事,只会日夜思虑周全之法,而不是百般阻挠只为个人私利。

如今,八年过去,余喆重回望京,这也意味着农商令之事尘埃落地,试行推举一事再无转圜可能。

“敏之?”裴祺祯看着怔楞发呆的好友,笑着叫了一声。

余喆收回望着京城侯府方向的视线,朝好友笑了笑,饮了杯热酒,“十年了,这是我第一次回来。”

她已经逝去十年,他却依旧记得清楚。

裴祺祯看着眼神惘然的好友,有些失笑,“敏之甚少如此感伤,少见。”

余喆从来都是脚踏实地做事的人,无论是少年时代还是现在,都不是一个沉浸于过去的心怀感伤之人,猛然见到好友这副模样,裴祺祯心里颇为感叹。

“感伤?”余喆笑了笑,深深看了一眼面前的曾经好友,语调轻忽,“我不过是想起了故人,心中思念她。”

“如今我回来,是因大事已成,这时候去看她,我才能觉得问心无愧。”

裴祺祯听得好奇,不免多问一句,“你这个故人,我认识吗?”

余喆笑意更深了些,眼神却有些冷,“何止认识。”其他的却不打算再多说了。

有些事情他明白就好,不需要对人多言,尤其是面前这个人。

他也不配听他说那些话。

裴祺祯看着神色冷淡许多的好友,楞了一下,这是怎么了?

他本还在疑惑,观景亭附近响起了人声,裴祺祯一听就知道他那位*心的*娘又来看他了。

果然,盈盈灯火中,一群丫头簇拥着一个华服老妇人前来,那老妇人神情慈爱,眼神柔软,看着裴祺祯的眼神满满都是柔意。

“祯儿,冬日天寒,不宜饮太多酒。”老妇人走至近前,叮嘱了两句,将丫头们送上的雪白锦裘大麾披到了裴祺祯身上,神情很是慈爱。

*娘对他的疼爱他一贯都是知道的,也早就习惯,但不知为何,今日在好友面前,裴祺祯难得的有了些尴尬,身子动了动,似是想避开,但最终还是不忍心,任由*娘将大麾披到了肩上。

“妈妈,你腿脚不好,还是早些去歇息吧,”他殷殷叮嘱,“等会儿我就和敏之去暖阁,保证不会冷到自己。”

老妇人摇头一笑,似是无奈,朝余喆行了一礼之后,就带着丫头们施施然远去了。

等裴祺祯回过神来再去看他那位好友时,却少见的发现他眼神淡漠,嘴角一点嘲讽冷笑,似是很看不上他刚才那副做派。

于是,他多嘴解释了一句,“那是从小照顾我到大的*娘,她身子不好,但整日里惦记挂念我,还望敏之体谅。”

他以为是因为家中人失礼才惹得好友这副模样,却不想对方和他所想的天差地别。

“裴祺祯,”余喆放下酒盏,站起身看向远方,声音似乎比这隆冬北风还要冷上几分,“我觉得裴大将军不允你再进侯府,真是再正确不错的决定了。”

听到最后一句话,裴祺祯猛然一震,满脸怒色站起身,看向他那位说了极为失礼之言的好友,“敏之!即便你我曾是好友,我的家事也轮不到你来置喙!”

“家事?”余喆笑了一下,本就容貌出众英俊潇洒,这猛然一笑,更是神采英拔,尤其是眉心那点朱砂痣,灯光下更是红得惊人,好似会发光的宝石,看的裴祺祯眼睛发疼。

“如果不是家事,你以为你如今还能呆在这里?站在这望京城内?”余喆理了理衣袖,眼神中多了两分轻蔑,“你以为你是裴大将军亲子,是神威侯府未来主人,却不知道,在你不敬你母亲的那一刻,他就已然放弃了你。”

“你喜欢亲近外祖家,那就从此都不用回神威侯府,”余喆说起这些,心里是难得的痛快,这辈子只有这件事他觉得那位大将军做得甚合他意,“你愿意认别的女人做母亲,那就从此都不用再出现在她面前。”

“除了你母亲愿意给你的一切,你那位大将军父亲,眼睛里是半点没有你,包括你那个妹妹!”

余喆说得痛快,心里却并不好受,她劳碌半生,为他们筹谋一切,却换来这两只白眼狼,即便现在那位大将军彻底放弃了他们,却不意味着她曾经的伤害能够弥补。

人都已经离去,做得再多,又有什么用呢?

掩藏在最深处的耻辱与伤口被挖开,裴祺祯怒到极致,“余喆,看在我们是好友的份儿上,我忍你三分,但这里是我裴府,不是你可以随意撒野的地方,现在请恕我送客!”

被父亲放弃,再不被允许进入神威侯府,是裴祺祯心里最惶然无助的一道伤口,现在这伤口赤.裸裸在功成名就的好友面前被挖开,于他而言,耻辱羞愤难堪种种情绪一应而来,让他整个人陷入了茫然无措与暴怒之中。

“走?”余喆踱了两步,笑着摇头,“走我当然是要走的,但是走之前,我有些话不吐不快,不说给你听,我心里就要难受,为了我心里好受,只好一字一句说与你听了。”

“裴祺祯,”他叫着他的名,不像他一样叫他的字,“你记得你那位*娘身体不好,腿脚有毛病,那你还记得你母亲的生辰吗?”

裴祺祯为着过于突然的问题怔了下,但还是忍着怒气与尴尬勉强回答,“不太记得。”

“不太记得?”余喆笑得失落,替她感到悲苦,“我看是从来都不记得吧。”

“那又如何?”裴祺祯抬起下巴,直视着这位在他府里任性放肆的好友。

“你问我那又如何?”余喆冷冷的直视着他,视线仿佛利刃一般加诸他身,“那我就告诉你那又如何。”

“你到现在都还受着你母亲的遗泽,却连她的生辰都不记得!你资质平平,能越过那么多人拜在彭师门下,你道是为何?不是因为你姓裴,也不是因为你父亲神威侯,彭师他老人家向来只喜爱才华出众之人,关门弟子却收了你,你道是为何呢?”

余喆冷冷一笑,好似在看跳梁小丑,“成希七年,江州永州大旱,江南富商屯粮抬高粮价,如果不是北地大商们漕粮五十万石救急,不知会饿死多少人,那时候彭师全家正在江州故地,漕粮救了全家人性命。你每年从北地收到的商银有多少,你自己清楚,那些北地大商们和你们家什么关系你自己明白。”

“陛下和太子对你和其妹恩宠有加,除了你父亲的关系,你母亲在西北经营多年的商道在谁手里,你裴家现在坐享一成收益,全朝上下却无人置喙,这又是为什么?”

“你母亲在望京结下太多善缘,所以你如今才能位居高位,官职清贵,银钱不缺,才能清清楚楚记得你*娘那点微不足道的病痛!”

“这就是你裴祺祯的母亲!你从来不记得她生辰的母亲!”

余喆说到最后,已然怒极,“你真该庆幸你是她亲子,否则不知有多少人想取你性命!”

“即便是我,看到你都觉得厌恶恶心,更别提那些同你母亲有旧日情谊之人!”

“不过,你也只能是如今这副模样了,”余喆轻嗤一声,“家财万贯,荣华富贵,恩宠加身,却不得人心。”

“你越是过得好,我们这些人就越是不喜欢你。”余喆口中的这些人不仅仅包括他,还有那些同她交情甚笃的北地南地大商们,甚至包括他这位曾经好友的老师。

“你以为彭师现在为什么不愿意见你?在他发现你心里完全没有你母亲不知感恩之后,他看你就不再是心中喜爱的关门弟子,而是狼心狗肺的畜生!”

“畜生之流,不足与之为伍!”

余喆这番话憋在心里太多年,今日说得痛快,也算是了解一桩心事,即便此时长夜冷寒,他也不愿在这温暖庄子里再待上一分一秒,气息急促脚下不停的带着自己的人出了庄子。

庄园门口,余喆本打算迎着风雪自己走上一会儿,却看到了挂着一盏风灯的自家马车。

风灯摇摇晃晃,光亮微弱,但于他而言,那却是指引他回家的路,于是他忍了满腔酸涩,朝着自家马车而去。

果然,在车里,他看到了本该呆在家中的妻子。

“我担心你,就过来接你了。”她笑得温暖平和,仿如冬日里最暖人的那片阳光,让他的心里好受了许多。

余喆抖抖满身雪花,上了马车,在门口散了会儿寒气之后,才靠近妻子,她如今已经身怀有孕,他事事都得仔细小心。

“今日天冷,想着你会饮酒,我就备了一份醒酒汤。”他端起马车小案上那被煨得滚烫的醒酒汤,吹两下,喝一口,慢慢的喝完了那暖了他心肺的热汤。

“让夫人为我担心了。”拍拍妻子的手,他说得情真意切。

“你来见他,我是要担心的。”她理好丈夫有些凌.乱的衣襟,抚平上面的褶皱,握住了他冰凉的手,“心里难受,就别勉强自己笑了。”

她的丈夫对那位夫人的感情,她再清楚不过,如今来见她那个不知感恩心无母亲的白眼狼儿子,不知会有多难过。

在他心里,那位夫人是这世上最好的人,也是对他和胞妹最好的人,没有她,就没有他们,所以他费尽心力,想要跟上那位夫人的脚步,想要做她未竟的事,如今,他终于稳稳的走好了一步,终于能去她的墓前拜祭。

即便这一天他觉得来得有些晚,却是费尽心力达成,他满心感恩怀念,她作为他最亲近的妻子,同样受了她恩惠之人,自然同样满心感恩,只愿那位夫人,投胎转世,能安享一生平安和乐。

“夫人,还好有你在。”余喆将妻子搂进怀里,心间那些憋闷郁气总算疏散了许多,声音也平稳下来,“她在我心里,如同母亲一般,即便我知道她有亲子,但那亲子心里没有她,那我就做她的儿子,为她供奉香火,祈求她黄泉安宁。”

“夫君的心意,我都知道。”她拍拍丈夫的肩膀,轻声安抚他,“那位夫人给了你和妹妹活路,让你们能好好走到如今,我心里是很感激她的。”

“不管夫君有什么打算,我都不会阻拦。”即便是要让她的孩子认那位夫人做亲祖母,她也觉得无碍。

虽然她只见过那位夫人一次,但一次就足够,她清晰的记得她安宁祥和的笑容,记得她希望他们亲近和乐一双两好的期望与叮嘱。

即便她救了她的夫君,施与了大恩,但对他的期望也不过是平安和乐一生。

这种事情,那位夫人做得太多,她随着自己心意随手施为,却不知救了多少苦命人,即便她从来不期望回报,但心怀感恩之人总愿意为她多做一些。

以她来看,这才是佛家所说的大善,并非舍己救人,舍自己为苍生,而是以大善之心处事,让无数人因她之举心怀善意,从而愿意出手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如此一来,这世间才到处都充满暖人心肺的善意,让人的眼睛不再只是看到丑恶,更愿意一心向善。

“夫人知我。”余喆到此时,终于露出满足笑容,眉眼间的幸福安宁清晰可见。

她抱着自己的丈夫,同样露出满足笑容,她知他,是因为他对她太好,好得让她整颗心都只愿付诸他身,不愿他为哀愁所扰,为苦痛所困,只愿他能平安和乐一生,做尽自己所想。

她同那位夫人对他的心意,是一样的。

作者有话要说: 余喆这个好孩子,就是女主下辈子的儿子之一啦,她第一胎还是俩儿子,一个是曾经的长子,一个就是这个曾经的小少年,我这里提前剧透,然后我想问问,余喆和女主的前缘到底要不要写,其实我感觉写了也没多大意思蛤蛤蛤

当然,不排除我偷懒蛤蛤蛤

看到大家评论大裴,我也来说说想法,大裴就是那么糟糕,所以他活该,破镜重圆其实圆的是一份情,小裴不单纯是第二世的大裴,他还是知道了曾经错误之后开始进化的大裴,所以,小裴的另一个名字是进化版·改·大裴

就像59改一样,改到魔性蛤蛤蛤

颜妹子这重来一世,其实就是来享福的,享受她曾经错过的,享受有人想要弥补她的,享受她曾经缺失的,这就是我和大裴给她的补偿

我之前说过,妹子重生是有缘由的,不然世间之事哪会那么容易就给人恩惠,一切都是要付出的,大裴付出了,所以妹子回来了,大裴到底付出了啥,等本文大结局吧,那也是一个伏笔

大小裴分离的设定其实伏笔很多,无论是妹子看从前还是看现在,她的观点和心意都表露了我的观点

妹子一直强调初心,何为初心呢,理解很多,但看行事上就能看出来,总之有些复杂不好解释,但我会尽量写出来的

还有一点,我写不出来前世的孩子和今世的母亲重新相遇,看着她宠爱新的孩子,我试过想过,但觉得不行,因为颜书语真正是一个好母亲,我们不要低估一个母亲对孩子的心意

颜书语如果真遇到那两个孩子,做不到无动于衷,到时候真的会很乱,作者也会抓狂,所以给妹子幸福就好了,那俩白眼狼留在上辈子就得了,别去女主面前让人堵心了

☆、2-4前世番外

对余喆而言, 十一岁之前,他的生活,除了苦这个味道, 再无其他。

母亲软弱早逝,父亲娶了后母, 他们被赶出门,家徒四壁,他带着妹妹艰难求生,即便才华满腹,却只得别人一句命运悲苦。

于他而言, 他的人生开始得太早,身边跟着懵懵懂懂的小妹妹,他每一步都走得艰难。

在家乡,纵然有人想帮他,却也有心无力, 他们家那个地方太穷,自家人能吃饱穿暖已是艰难,更遑论去接济两个更小的孩子。

若不是他在读书上还有几分天赋,他也不会得了城中夫子青眼,让他跟着去往望京的商队离开家乡, 寻求一条出路。

在商队里,他抱着一脸傻笑流着口水的小妹妹,吃到了人生的第一块糖。

那块糖是同行的护卫买来给家里调皮的小儿的,这个出身西北军的粗糙汉子一说起家里那个小儿就笑得牙不见眼, 见他们一大一小狼狈同行,不免心软总是多照顾了一些。

余喆那时候心里是感激的,但他苦过太多年,求过太多人,反而养成了有缺陷的性子,越接受别人的帮助,心里感激的同时也越发难堪。

他明知道别人是好意,却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以他的聪慧,知道自己出了问题,不应该再这样下去,却不知道该如何改变。

他再聪慧,也不过是十一岁的孩子,带着一个小八岁的妹妹看惯了人间冷暖,吃足了生活的苦头,心里头着实有一个地方是乌黑不见光的。

有时候,看着别人花团锦簇富贵荣华,他心里就像有一头野兽在蠢.蠢.欲.动,想要夺取那一切,破坏那一切,不管那些人是不是帮助过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等他有些撑不住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夜里越来越难睡好,总是不断的惊醒又惊醒,在小妹妹的哭声中自己也无知无觉的蓄满了眼泪。

他知道那样的自己不对不好,不应该存在,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那么多帮助过他的人,明明给予的是善意,为何他会变成这种不知感恩的豺狼,明明他不想的。

他越担心越害怕,有时候就越是容易失控。

直到终于到了望京城时,他才浑浑噩噩的抱着小妹妹跟他去了神威侯府。

那位护卫只要提到神威侯府,说起来就像是自己主家一样的自豪,自豪他们那位战无不胜的大将军,自豪侯府里那位最好的女主人。

将军给了他们一条生路,而夫人,给了他们希望。

自从将军入了西北军之后,西北边塞就越来越不为军粮与粮饷所扰,西戎来犯他们从来不怕,只怕像老侯爷和世子在世时背后射来的冷箭。

总有那么些人贪得无厌尸位素餐,朝着士兵们拿血拿命拼出来的粮饷出手。

喝兵血,那真的是最为边军恐惧厌恶的一件事了。

西北的变化始于大将军入边军,他带着他们打胜仗,拒西戎于草原之外,而夫人,则给了那些不能再继续上阵厮杀的人一条生路。

从南到北,从北到南,越来越多的军士被引入商道,从前西北那些小地方被忽略的商货随着修好的商路辗转南北,而这些曾经为守护故土抛头颅洒热血的军士们则在商路上与商路两旁寻到了新的活法。

能留下来做护卫的加入各色商队,身体有残疾的可以沿着商路寻找新的活计,只要是出自西北军,有同袍作保,就能得一份养家的活计。

这就是那位夫人给他们的希望。

西北不比南地路途平坦,山势崎岖,路匪不少,有些地方偏僻到即便是本地人也从未走过,而正是这些退下来的西北边军,在大将军与夫人的一力支持下,和那些来西北求利淘金的商队一起,一点一滴用血汗用银钱拓开了商路。

当年的北地十三行,其实影响力还没那么大,夫人手中的力量也不足以拓出这条商路,更遑论西北偏僻苦寒,经商得利少之又少,北地南地的诸多大商们其实对此并不热情。

万事开头难,起初那时候是真难,即便有人,但没钱的话,即便士兵们愿意,这事情也是不成的,毕竟,家里人还等着吃饭。

吃不饱,什么都是虚的。

那时候,看着这件事的人,只有一个感觉:有心无力。

那是一件明知道做好了所有人都能得利的事,但却干不动,即便是大将军,也不能命令麾下士兵饿着肚子去开商路,更遑论他们那些已经离开军队的同袍们。

他们多是受了伤离开队伍,家里还有老老少少要养活,负担比之其他人只重不轻,这些事情,就算有心要做,也做不了。

那时候,所有人都为钱发愁。

钱之一字,真是能让人觉得流血不如流泪。

就在所有人都绝望的时候,夫人解决了问题,北地南地的大商们带着粮草茶叶丝帛麻布药材等不远千里而来,这些商货成了犒劳士兵们的酬劳,商路开路之事终于运转起来。

也就是那个时候,西北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商镇,商镇之中,人人满面红光,他们本地的各色商货与那些不被人发掘的产物成为了大商们趋之若鹜的东西。

后来,西北地区越来越多商镇崛起,这些崛起的商镇之中总有那么一两个惹眼的商货,比如能染色的荆草,从前漫山遍野不值钱,虽能染出红色,但水一沾就掉色,除了用来玩耍,不少人只做简单用途,更有甚者拿来做些缺德事情,徒惹不少人厌恶。

可夫人送来了一位管事,那位笑眯眯的管事只做三言两语,这从前不值钱的荆草从此就被人看在了眼里,成为了南地大商们都急着求买的好东西。荆草染色虽怕水,但若加两种南地特产的野草,就能成为最好的红色染料,染出来的布匹红色鲜艳夺目,阳光下甚至闪闪发光。

西北太多像这样原本被人认为是无用的东西,无论是在本地人眼里,还是在大商们眼里,这些东西没用,不值钱,但夫人不信,她手下搜罗无数能人,费尽心力耗尽家财就是为了这些人寻一条能不那么辛苦的生路,能让他们在离了战场与同袍之后不为一个铜板一个馒头捂着脸哭。

从前的西北军太穷了,穷到自己人都心酸,如今,商路之事一起,这从前让人酸涩的风景就瞬间有了变化。

夫人给了所有人一个好头,也让西北军民从此对南地北地的诸多大商们心怀善意,于是,这原本偏僻的地方,除了西戎就没多少人愿意来的恶土,瞬间成了大商们掘金的新富之地。

西北商路就是这么一年年的开拓下来,路越来越好,也越来越宽,因着这条路活命的人也越来越多,后来,西北军中不成文的规定就是离军后能去商路找个差事活命,做得好的比之从前在军中不知富裕多少。

入西北边军,是为保家卫国,是为活命,入商路,是为支持边军守护家国,也是为了自己活得更好。

商路最初那些年,即便繁荣,但仍旧入不敷出,一年年的坚持下来,那些亏空渐渐补上,直至最后成为整个天下都熟知的一条黄金路。

为钱为利,大商们都盘活了西北,同样,也盘活了人心。

也就是那个时候,北地十三行声名鹊起,那位远在望京的神威侯夫人十三行主事人之名也传遍南北各地。

听着那护卫满是自豪与热情的讲述,余喆觉得自己的心也随着那些苦难与惊心动魄跳动起来,他的人生里,第一次感受到这世界是如此之大,即便它大得只存在于那些缥缈的话语中,还是让他感受到了光明与希望,这是从前在书本里与夫子口中不曾感受到的。

他从那护卫的眼中看到了活着的勃勃生机,从他的口中感受到了何为活着的坚持与力量,于是,他曾经浸满苦难的心,有了松动,不再只是随波逐流为活着而活着,而是想要更好的为自己、为妹妹脚踏实地双眼清明的活着。

同样是活着,但却截然不同。

从前他觉得自己是一棵路边的野草,只能任由风雨主宰命运,但那之后,他却觉得自己可以做西北商路两旁的一棵树,将根扎在贫瘠的土地里汲取养分,蓬勃向上的生长着。

他为着这些,对那位夫人充满了敬仰与向往,那是同他软弱母亲截然不同的,坚韧的支撑着一个家的母亲。

如果是这样的母亲的话,那他和小妹妹现在或许不会像这样流离失所举目无依,她一定能给他们顶起一片天。

他这么觉得。

见到那位夫人时,余喆发现她和自己想象中截然不同。

她并非他想象中那样的强势与威严,而是温柔的如同春风与夜雨,让他一看到她,就知道她是一位温柔的母亲。

她坚韧又温柔,真的是梦想中最好的母亲。

他终于知道那位护卫为什么要来侯府见她了,侯府在城郊办了收容穷苦孩子读书学艺的学堂,在那里,他们总能学到本事,未来出去养活自己。

或许还不止如此,她听完那护卫一路上的讲述,笑得温柔,边点头边把他那个还有些傻的小妹妹抱进了怀里,“做得很好,这一趟辛苦了,有空的时候去大管事那里把情况报一报,说不定能找到些好东西。”

余喆坐在一旁认真听完了才知道,商队里的那些护卫们每经过一处,都会记录一些当地风貌,这些信息一点一滴被汇聚在一起,在地图与商路图上被补足,留待日后.进一步的挖掘。

她总是不停止寻找商机的脚步,也是因此,十三行那些大商们愿意跟着她做生意。

商人逐利是天性,也只有利益才能鼓动他们冒险与探索,才能盘活一个本来贫苦贫瘠的地方。

原来这就是大商。

余喆知道大商的传奇,但这是他第一次看到真正的大商,即便她是个女人,是个看似弱不胜衣的妇人,但在那个人的眼睛里,他看到了光。

一直引人不断往前走的光。

那光让他觉得向往,让他想要跟着那道光一起走一遭,想走到最后去看看那道光尽头的风景。

那一定,是最好的风景。

***

那一次见面之后,余喆觉得自己心里轻松了很多,从前那些无法驱逐的黑暗就像被光融化,让他觉得自己还是可以挽救的。

他不想自己被染黑,想带着自己从小一直吃苦的小妹妹一起,追逐着那道光长大,长成真正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他不想像母亲一样软弱,眼睛里只有那个不在乎她的父亲,他要活得正直,活得善良,做一个能让妹妹觉得自豪的好哥哥,而不是像自己这样,眼睛里看到的只有母亲的背影与半空中晃荡的双脚。

在他的心里,母亲就该像那位夫人一样,温柔且坚韧,他希望自己的小妹妹长大之后,也成为那种眼睛里有着光的女孩子,这样,她才能立得稳,活得好,不会随意就抛下儿女远走。

余喆活得很努力,这是所有人都能看到的,所以再次见到那位夫人时,他毫不意外,他已经听学堂里那些孩子们说了,夫人不忙的时候就会来看他们,听他们背书,听他们说话,看他们写字,得了他们送的那些不值钱小礼物会笑着给他们发糖吃,还会温柔的摸.他们的头,一些年纪小的孩子们还能够被抱在怀里。

每到那个时候,学堂里所有的孩子们总是要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穿上最好的衣服,希望来看他们的人,能露出笑容。

余喆再一次见她的时候,得了她的鼓励,她的手很柔软,摸着他的头时让他想起了早逝的母亲,可是母亲那时候即便温柔的摸着他,眼里心里却全都是苦与痛,她从来没笑得这么温柔又坚韧过。

他希望她能对他笑,但她却只看到自己的痛苦与父亲的背弃,久而久之,他就再也不期待她的温柔了。

因为那些温柔背后,是让他窒息的黑暗与痛苦,他不喜欢。

但他喜欢夫人的笑容,她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春日里最温暖的太阳,能照亮前路,不让他深陷泥沼。

他需要这样的阳光,也想要被拉出泥潭。

她每次来的时候,他都是表现得最好的那个,夫子们对他的称赞络绎不绝,最后他们甚至推荐他去太学,说是以他的聪慧,值得更好的培养。

于是,他和妹妹离开了城郊的学堂,他成为了太学的新学生。

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了她的孩子,那是一个金尊玉贵的小少爷,被养的有些任性,虽然并不跋扈,但确实让他有些失望。

他总觉得,她的孩子不应该是这副模样,后来从别人那里,他才知道他不在她身边长大,所以才是这副模样。

那一刻,他是轻松的,甚至是欣喜的,这样的孩子真的不像她的孩子,她的孩子应该更好更优秀,说起自己的母亲就应该以她为傲,充满自豪,而不是一皱眉一撇嘴,不甚在意的冷漠模样。

那样的裴家小少爷,让他讨厌,但他仍旧尽心尽力的帮着他,他得了他母亲的恩惠,她看重自己的孩子,他就愿意他好上一些,让她不那么费心,多开心一些。

他做这些只是出于感恩,但于她而言,看在了眼里,这些对她儿子微不足道的帮助让她决定更好的资助他。

那天,他在自家那个小院子里看到了上门来做客的她。

她看他的眼神一如过去温柔,有鼓励,有称赞,有期许,而不是那些人的怜悯与同情,这让他心里好受了许多。

他知道怜悯与同情是善意,但他仍旧畏惧那些眼神,那会让他觉得自己的努力付诸流水,不被人看在眼里。

太多年被那些眼神围绕,让他不可避免的出了些问题,他正视那些问题,并努力去解决,希望自己能长成一个特别好的人。

其他人都可以用那种眼神看他,但唯独她,这个他梦想中的母亲,他不想她用那样的眼神看他。

果然,她从来都只看到他的努力与进步,眼神里只有嘉奖与期许。

那让他觉得自己做的一切都是有用的,是值得的。

她来的那天下着雪,太学里停课,他正在发愁这个冬天怎么过,要找些什么活计才能养好自己和妹妹,她就来了。

“我身子太弱,能让人准备几个炭盆吗?”她笑问。

十二岁的余喆抱着四岁的小妹妹,在家里穿着打满补丁的灰袍,有些拘谨的点头。

在她面前,他总有些紧张,不像在夫子面前那么自在。

屋子里很快因为炭盆变得暖洋洋,她笑容温柔,看着他的小妹妹,“我能抱抱她吗?”

余喆放下小妹妹,她动作灵活的跑到她身边,虽然只见过几次,但她从没忘记她,记得特别清楚,偶尔总是会在他耳边不停的叫“娘娘”。

不介意脏乱,她温柔的抱着她,擦干净小妹妹脸上的污迹,整理好她的头发,盖上大麾将人拢在怀里拍着安抚睡着,“我这次来,是想和你谈谈,资助你这件事。”

他就要拒绝,却被她制止,“听我说完,我资助你,不是因为你可怜,也不是因为我钱多善心多,只是觉得你是可造之材,祯儿在太学里受了你不少照顾,他,不太擅长读书,你平日里能帮上两把即可。”

或许是觉得自己说得不够清楚,她又多加了几句,“当然,我也不希望你为了帮他落下自己的课业,对我来说,他就算日后不做官也无所谓,他身上有他父亲的爵位,有我留下的银钱,日子不会太差。至于你,日后必能入仕,若是为官后,遇到他有困难,帮上两把足矣,我资助你也就为了这些。”

“你可以好好考虑,今日家中还有事,我还得早些回去。”

“包袱里有一百两银子,你拿着去买些米面碳柴衣物过冬,明日官牙有仆婢发卖,你去买两个人回来照顾你们,你忙于课业,小姑娘也大了,家中得有个嬷嬷照顾,你身边也得有个跑腿帮忙的人手。”

“到时候我派个人过来跟你一起去,那些官办文书让他教教你该如何处理,日后你就能自己处理了。”

“照顾好她,大麾就留着吧,难得她睡得这么香,我也不缺这一件衣裳,留着改改,还能给她裁两件冬衣。”

她每一句话都说得温柔,余喆却越来越紧张羞涩,他甚至有些不敢看她的眼睛。

她总是把每一件事都安排得妥帖,就像太学里裴祺祯身边跟着的那些人,他们照顾他事事周到,件件细心,那些只有一个母亲才能注意到的小事让他即便是看着都觉得安心与温暖,但他却毫不在乎的挥霍浪费着那些温暖。

裴祺祯,他这一刻,是真的嫉妒这个从小不知愁的小少爷,他有着天底下最好的母亲。

那么多人渴望的最好的母亲,却只是他一个人的。

多么让人嫉妒。

大概从那时候起,他就希望他有那么一个好母亲,所以努力在她的期许与嘉奖中飞速进步,她每次对他笑一笑,他就觉得自己得了最好的奖励。

等他十八岁那年带着妹妹离开望京时,已然成为了众人眼中丰姿出众才华横溢的优秀少年,妹妹也长成了活泼爱笑的小姑娘,他们终于长成了自己心目中美好的模样,让她看到的时候就满眼笑意。

如果,她真的是他们的母亲就好了。

离开时,看着望京城高大古朴的城墙,他心下哀伤,如果是她的儿女,就能一直一直呆在她身边了。

怀抱着这种想法,余喆开始了自己新路,那条路的远方,有她。

***

“夫君?”看着眼睛里充满了怒气快步进门的男人,体贴的妻子上前满是担忧的唤了一声。

裴祺祯听到呼唤,脚下停了一停,但没过多久,他就继续向内室而去,将自己扔到了床榻上,衣袖遮着眼睛不说话。

他这是怎么了?妻子有些疑惑的看向跟在丈夫身边的仆从与婢女,那些人同样疑惑摇头,无法给出解答。

于是,有些担心的她只能进了内室去看自己情绪不对劲的丈夫。

今日.他本是宴请多年不见的好友,为何弄得如此生气回来?

“夫君?”她轻柔的唤了他一声,握住了他冰凉的手。

她的丈夫近些年心里一直不好受她是知道的,无论是被父亲拒绝再入侯府家门,还是外祖家那边一直鼓动着他们让他们劝那位大将军续弦,处在这些事情中间,无论是他还是妹妹都不好受。

但不好受又能如何呢,事情已然这样,无可更改。

那位挚爱他们的母亲离开了,离开时甚至没能留时间让他们见上最后一面,那位狠心的父亲就将妻子送入了裴家祖坟,不给他们任何机会看她最后一眼。

他一向自私冷酷,眼睛里只有他们那位母亲,而这两个本该被疼爱的孩子,却在夹缝中长大。

曾经,他们是爱母亲的,但不知从何时起,一切就都变了,或许是父亲的冷酷,或许是外家舅父舅母们的蛊惑,又或者是长久的分别淡化了感情与记忆,他们同她越来越生疏,同父亲之间则冷淡得厉害。

他们是糟心的儿女,那对父母,同样是不称职的父母。

一个只知道给予宠爱与宽容的母亲,一个冷酷到不留半点温情的父亲,那个家是畸形的,不正常的。

这些只有两个曾经年幼的孩子感受得到。

在夹缝与畸形的家庭中,他们两地奔波,周遭无数诡谲人心,慢慢长大。

最终长成了所有人都不喜欢的模样。

“你说,她走的时候,怪我们吗?”遮着眼睛的男人低声开口。

温柔的妻子心中叹息,却只能一如既往的开口安慰他,“母亲对儿女总是宽容的。”

她不是他们那位永远温柔以待的母亲,自然无法回答他的问题,但她可以从她给两个孩子安排的后路里看出来,即便他们心里没有她,但她心里是有他们的。

“她以后不碰到我们这样的人就好了。”最后,他低声这么道了一句。

她擦掉他眼角的泪,摸了摸.他的额头,“是啊,不遇到你们就好了。”

“我恨他。”他说的他,只能是他那位冷漠的父亲。

她伸手抱住他,在他耳边轻声道,“父亲是孤星之命。”

他听了,没再说什么,只是更加亲密的依偎进她怀里,挡住了所有情绪。

孤星之命,她抚着丈夫的脊背,力道温柔,“所以他失去了你们所有人。”

从前不明白,现在或许可窥见端倪,那位杀星降世的大将军,即便有妻有子,也会被天意与命运推上孤星之路。

他这一生,得了那位夫人的半世温情,后来就只能半世独孤。

那是他的命,不可改变的命数。

想起那位离京十年镇守西北的大将军,她心间发软,“还好你不像他。”

得了又失去,只有自己一个人在这世间,该多可怕。

他往她怀里更加亲密的偎了过去,“还好有你。”

就算活着辛苦,还是得活着,毕竟,这就是他的命,他早已注定好的路。

“母亲希望你好的。”见他今日如此软弱,她多安慰了一句,她不想他沉溺过去,就算活得狼心狗肺些,至少也得好好活着,毕竟,他还有这个家,还有他们的儿女。

为了她们这些人,就好好的活下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不想写番外了,不知道为啥,番外总是这么悲,感觉不想写了

想试着开始写轻松些的第二卷,不想老这么卖弄悲伤,搞得心情都沉重了

大家看哭了虽然让我很骄傲,但我真的不是想要你们的眼泪,让我写前世番外,我只能搞出这个调调了

好想要轻松愉快些的日常啊

啊,突然间特别想写换老公的重生文,等我搞搞文案,说不定心情就好了

那个换老公的重生文是开国皇后重生,同样半生苦,半生甜,其实说起来就是一个想要逃避命运的煞笔男主把妹子推给了别人结果后悔死了只能让妹子重生再去追求她的故事

简称:我的老公是煞笔

看了评论我回来唠唠嗑,一千个人一千个哈姆雷特,众口难调啊,哈姆雷特们我真的觉得自己要挂了,虽然不会被大家所左右,但我还是有动摇啊,我觉得自己写的是对的,但是看到大家群情汹涌,我自信不多了,有点儿觉得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大家满意,果然,这就是评论多的痛啊=。=甜蜜的痛苦噻

☆、3-1盛夏日光

飘满了美丽花瓣的春天过去, 迎来了江南的盛夏时节。

庆州城内熙熙攘攘,各地商客络绎不绝,颜书语坐在闺房窗前, 在缓缓飘来的凉气中,懒懒的打了个哈欠。

她的闺房前面, 正对着一个小小的荷塘,盛夏时节,荷塘内莲叶如盘,粉.白色荷花竞相绽放,景色秀美, 颜三老爷放进去的小鱼早已长成了大鱼,自由欢快的在莲叶与荷花掩映间追逐嬉戏。

这是和北地望京完全不一样的惬意风景,惬意到让她曾经的雄心壮志都打了个折扣,只想这么懒洋洋的过下去。

不过,懒散也只是一时, 她总是闲不下来的人,更何况,身边突然多了那么些人要养,她老是闲着可怎么成?

“姑娘,裴大他们办完事回来了, 我让厨房备了清凉汤,换洗衣物和饭菜也送了过去,等他们收拾好了再来和您回话。”

春月从外面快步进来,脸色因为太阳还有些红扑扑的, 颜书语笑着递过去一碗冰镇梅子茶,她三两口喝光,自己也松了一口气,“庆州城比咱们县里要热多了,以前还从前不知道夏天这么难过。”

旁边李氏听到抱怨,轻笑出声,“咱们乌安县旁边就是乌安江和龙都山,有山有水的,这夏天自然不热,庆州城不比咱们那小地方,这人还这么多,不热才奇怪。”

秋玲和夏翠神情赞同,眉目间多少有些思念家乡的情绪。

颜书语点头应下,慢悠悠起身在屋角盛满冰块的荷花大瓷瓮里添了些早前制成的香水,笑看着家里人谈天说笑,心情着实不错。

“最近荷花开了,我用院子里的荷花试了试,制成的香水不错,可以拿到铺子里试试。”

香水浇在冰上,在寒气中慢慢的散发出清淡的荷花香味,比之院子里那些正值花季的鲜艳荷花,这种味道更接近于大家喜爱的清雅莲香。

屋内几人嗅了嗅,也觉得不错。

“说是荷花,其实我还添了其他的一些香料,”颜书语摸两下冰块,触手冰凉,却不像从前一样让她难受,毕竟,她如今的身体好得很,“我在孟县订的那批大瓮近两日也会到,到时候可以放在一起卖。”

“姑娘快歇歇吧,”李氏放下手中的针线活,将站在大瓮旁边的人扯远了些,“天天老是想着怎么赚钱,这哪还像个十五岁的女孩子,姑娘能想起来多做两件漂亮衣裳我会更放心些。”

“天气这么热,我又不想出门,无聊之下,只能想些赚钱的法子买糖吃,”颜书语笑着在窗前站定,任由李氏给她量腰身,“赚些小钱给家里添两道菜,这才是孝顺女儿。”

“姑娘道理多,我不和你辨,”李氏面上含笑,动作仔细,“姑娘只要记得多对自己好一点,妈妈就什么都不说。”

“我知道妈妈对我最好。”颜书语轻声笑语,这句话说得却底气不足,她现在也就敢在颜三老爷不在的时候说说这些话了,否则被她那个总是想着争宠的父亲听到,少不得要受几天他哀怨的眼神。

李氏量好腰身,在自家姑娘身上拍了一记,“姑娘就会哄我。”

颜书语无奈,旁边秋玲等人也捂着嘴吃吃笑,屋里氛围格外轻松。

歇了一阵之后,颜书语进了隔壁专门辟出来的书房,将之前试过的制香法一点一滴的记录下来,其实在此之前,庆州本地商人就有香冰制法,不过味道杂乱,香味不上档次,并不受人喜爱。

他们一家人搬来庆州,彻底落户之后就已进入夏天,暑热的天气她别说外出,就是出个院子颜三老爷都得担心女儿晒晕,因此行动很是不方便。

为此,即便她几次请求,都无济于事,只能窝在家里想些简单的法子赚钱,给家里添两项支出,也算是弥补之前自请除族抛家舍业来庆州的损失了。

颜书语制香水做香冰的法子是从前自己琢磨的,她不喜欢味道浓烈的香料,裴郁宁也不爱熏香料,因此常用的都是一些简单的淡香。

这香水虽说名为香水,制法却有些复杂,也并非所谓的水,只需很少加入冰内,制成的香冰味道就极为清雅,配上她从孟县专门定回的放置香冰的大瓮,恐怕庆州城内很快就能流行起来,也算是弥补她近日没能出门的遗憾了。

最近暑热难消,等过阵子有了雨,这天气就会好过多了。

将写好的笔记编录成册,颜书语等着晚上吃饭时交给父亲,最近他一直忙于庆州新开的铺子,这个拿去正好。

颜三老爷虽说自请除族,但多年在外替颜家做生意跑商,手底下还是有不少能人的,就是这次来庆州,身边也跟了几个忠心得用的管事,帮着打理新铺子新生意。

他不会从颜家那里专门挖人,但多年辛苦,带走几个自己信任的管事,也不是什么大事,至少无论是族里还是老太太那里都没说什么。

比起搬家和*心新生意这些事,他更心烦的是神威侯府那位裴公子提亲的事情,虽说他人去了西北,但后来从望京来的家将与亲随着实将礼数做齐,还专门请了据说是吴国公太夫人的女眷来为他说媒。

虽说那位太夫人因为身子问题只来了一次,但后续据说是他好友的吴国公世子一直盯着,那个面相敦厚做事诚恳热情的少年,着实让他挑不出什么毛病。

于是,堵心中,两人的亲事就此定下。

看着神色平静毫无波动的女儿,颜三老爷虽说有些焦躁,到底还是按捺了下去。

这嫁女儿,就跟赌博一样,骰盅不开,真不知道结果好坏。

他看那个年轻人是不错,看起来对女儿也用心,但身为父亲的一颗心告诉他,那个人并不合适。

这种心情他除了一直跟在身边的老仆人,谁都没告诉,老仆人叹着气,拍了拍他的肩膀,只给了一句话,“姑娘大了不由人。”

不由人这三个字,真是让人无奈心酸得很。

***

这一日,颜三老爷照旧忙到了晚饭时分才回来,家里三口人坐在花厅里等他,旁边昙花绽放香味幽幽。

“父亲好慢,”颜景焕小跑着上前伸出双手,“我和姐姐等了好久。”

颜兆鸿看着妻子儿女脸上的笑,一颗心松快许多,“以后父亲会早些回来的。”

他带着一家人来庆州,不单单是为了女儿,同样也是想着他常年在外和家人分离太久,是时候要多花些时间和他们待在一起。

从前女儿在畅园里,他不愿抛下她一个人,这个想法只能埋在心底,现在女儿回了家,他们也自请除族,从此和那位麻烦的老太太关系远了不少,除了年节里该有的孝敬,他是再不想回去有她在的地方。

等他们在庆州彻底安稳下来,开好几间铺子,这日后的生活就会随心许多。

“焕儿,别闹你父亲,陪着父亲去洗漱换衣裳,待会儿我们好吃饭。”周氏拍拍喜欢撒娇的儿子,扶着人去了内室梳洗。

颜景焕吐吐舌头,跑去姐姐身边,问起晚上有没有他喜欢的肉骨头。

弟弟最近换牙,很喜欢啃骨头磨牙,颜书语摸.摸.他的头,笑得温柔,“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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